目前,清理“官股”工作已初见成效。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已有487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登记入股资金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
不管这个“4878”纯度和可信度如何,毕竟有一批“官股”浮出了水面。然而,笔者欣慰之余,忧虑仍存:一部分显性“官股”撤掉了,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隐性“干股”呢?要知道,这种更具欺骗性和腐败性的“怪胎”,对煤矿资源的恣意吞噬更让人感到不安。清理“官股”更要铲除“干股”。所谓“干股”,就是官员们仰仗着手中的权力入股,无需投入分文便可拥有的“股份”。说白了,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利。相对于“官股”来说,“干股”更为隐蔽和赤裸,是清理“官煤勾结”的顽症所在。2005年8月22日,中央四部委联合要求参股煤矿的党政官员“一个月内撤资”的通知,无意中使得拥有“干股”的腐败分子如释重负:既避免了主动登记可能遭遇的尴尬和面临的仕途风险,又可“名正言顺”地继续坐收“干股”之利。
当下,在一些出产煤炭、铁矿的地区,“影子股东”已经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干股”几乎是所有煤矿业界都知道的名词。在实际操作中,或是政府工作人员以他人名义分得干股,或干脆就是另外的文字、口头股份协议,这些股份并没有体现在企业登记的股权结构中。河北某县一铁矿,一个副科级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不仅在矿资中占了25%的干股,还逼着矿主让他的亲戚做了分管销售的副矿长,最后,这个矿的老板只好把900万元的投资白白让给了这个干部。案例还不够典型吗?
权力“干股”之所以如此猖獗,与当前矿产资源的管理体制有关:少数官员说了算、利益优先、市场竞争不透明以及管理混乱都给了“干股”肆意滋生的机会。俗话说得好,有需求,必会有市场。矿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离不开官员的“保护伞”,而贪吃的“硕鼠”们,总也舍不得放弃那盘矿资“美羹”。正是这种权钱交易,给了“干股”巨大的生存空间和可能。
权力“干股”喂饱了贪婪的“官鼠”,也壮大了不法矿主自己的腰杆,使他们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惟利是图,因此,“干股”不除,“官股”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