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煤掺假 贵州省物价局发通知 | |||||
煤炭资讯网 | 2005-7-25 9:12:19 煤矿新闻 | ||||
打击电煤掺假 贵州省物价局发通知 //m.freebtg.com 2005-7-25 通讯员昨日从省电网公司获悉,针对贵州电煤掺假猖獗的现状,为确保西电东送和发电企业的正常生产,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自7月20日起,贵州发电用煤政府指导价格实行按质计价,优质优价、劣质低价。 通知规定,以煤炭发热量5000大卡、含硫量1%—2.9%为标准,大矿煤每吨182元,“西电东送”配套煤矿的煤每吨165元,地县乡镇煤矿的煤每吨163元。超过6000大卡的每吨加价12元、5500大卡以上——6000大卡的每吨加价8元、5300大卡以上——5500大卡的每吨加价6元、5000大卡以上——5300大卡的加价3.5元,而低于5000大卡的则相应分别在5000大卡——3800大卡内按四个档次扣减每吨3.5元、6元、8元、12元。硫份标准在1—2.9%范围内由煤电双方协商确定,超过或未达到协定标准的,每0.1个百分数点扣减或加价1元/吨。 省物价局要求,各煤炭生产和供应企业要千方百计做好电煤的生产和供应,不得借当前煤炭供应紧张之机,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不得违反国家价格政策,搞价格垄断,哄抬煤价。各发电企业必须按时、足额向煤炭企业支付燃煤价款,以确保煤炭企业的正常运行。 来源:贵阳晚报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 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