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流通环节"暴利"质疑 | |||||
煤炭资讯网 | 2005-6-1 9:46:45 煤矿新闻 | ||||
煤炭流通环节"暴利"质疑 //m.freebtg.com 2005-6-1 2004年山西省出省煤炭完成3.55亿吨,其中铁路运量2.65亿吨,公路运量0.9亿吨;地方煤矿出省煤炭完成1.88亿吨,其中铁路运量1亿吨,公路运量0.88亿吨。山西地方煤矿由于资源有限、单井规模不大、矿点分散、铁路运输计划不足和公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等原因,逐步形成了铁路公路共同发展、联动并举的煤炭销售格局,而且公路煤炭销售的年增长率超过了铁路,逐年看好。 公路煤炭销售从上世纪80年代末的最低保护价做起,逐步形成了以太原煤炭交易市场为核心的公路煤炭交易合同化管理体系,公路出省煤炭合同化管理部分由1994年的956万吨提高到2004年的1.2亿吨。 强化公路煤炭运销合同管理,使山西省地方煤矿特别是分散经营的3368家乡镇煤矿实现了有序竞争,保证了重点用户需求,提高了煤矿的经济效益,逐步改变了20多年前压价竞销、破坏资源、资源优势因不当竞争而形不成经济优势的局面,煤炭运销系统自身也有了积累,得到发展。 有些文章报道:煤炭出矿价每吨100元,用户结算价每吨500元,中间环节"吃"掉400元。为此,山西太原煤炭交易市场信息部门走访了10多家煤炭经营企业,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山西优混"煤炭在山西经营状况如下(价格单位:元/吨) 1.下水煤(重点用户):上站价格245元(不含税),站台费30元(包括装卸车费、取送车费、专用线费等),代收专项基金25元(含税),铁路运费90元,秦皇岛港建港杂费16元,小计406元。销售价格440元,增值税41元,经营差价-7元。 2.直达煤(重点用户):上站价格220元,站台费30元,代收基金25元,车板价275元。合同结算价格250元(含税),增值税28.7元,经营差价-53.7元。 3.直达煤(非重点用户):车板价253元,代收基金40元,增值税37元,结算价367元,经营差价37元。 由于山西地方煤矿近期发生了两起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乡镇煤矿大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近期煤炭出矿价每吨上涨了20元左右;秦皇岛港因大秦线扩能增加了运量,港存煤增加,导致煤价每吨下跌10元至15元。这一涨一跌,使煤炭经销单位已经无利可图。 从煤炭交易中测算出,有计划的运销单位每吨有30元的经营差价,再加上"站台费"本身的部分利润,煤炭经销企业利润还是不错的。但各媒体报道中提到的"走车费""点装费""请车费""运输协议价"等名称不一的中间费用是地方煤炭经销企业无法回避的。这些中间费用一般由铁路"三产"、特权单位或用户委托结算单位收取,一些有"单列计划"的单位实际得到的经营差价为每吨6.4元至8元,这还不包括自身的经营费用。 虽然近两个月的交易行情并不能说明煤炭运销企业长期以来以亏损经营为主,但是,煤炭流通环节中"暴利"是不存在的。一些文章中提到,出矿价每吨100元,到用户每吨500元,笔者认为,这是把供地方电厂和偏远地区的煤价作为出矿价,把运输距离最长的到站价作为到厂价;把运输费用和税收等成本说成是"层层盘剥",这种论点有失偏颇。以山西为例,大多数运销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非但得不到"暴利",有些发煤站因地理位置、煤种、煤价、数量等原因还处在亏损状态。 来源:中国煤炭报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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