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规定 煤矿伤亡超限 政府收回采矿权 | |||||
煤炭资讯网 | 2005-5-16 9:16:01 煤矿新闻 | ||||
重庆永川规定 煤矿伤亡超限 政府收回采矿权 //m.freebtg.com 2005-5-16 1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第三检查组官员对永川市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后,对永川市政府规定辖区内煤矿死亡人数超过政府规定的,将收回采矿权和生产经营权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该市还出台了煤矿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年产3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抵押金为15万元;年产3万吨以下的煤矿安全抵押金为10万元。煤矿安全抵押金由永川市中小企业局统一收取,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一旦出了事故,抵押金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市煤矿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来源:华龙网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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