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检查组来渝检查煤矿下井跟班制度 | |||||
煤炭资讯网 | 2005-5-13 9:11:10 煤矿新闻 | ||||
国务院检查组来渝检查煤矿下井跟班制度 //m.freebtg.com 2005-5-13 昨日,国务院安全检查第三检查组,从南桐矿业公司东林煤矿开始,对重庆进行为期3天的检查。 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今年我国发生的3起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煤矿事故,遇难的全是工人,没有一个煤矿领导干部。 针对全国煤矿事故高发,领导只重生产不重安全投入的现状。2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81次常务会上作出规定:煤矿领导干部,根据不同级别,必须每月有几天或10多天下井跟班作业,充当一个大班长,带领一个班的煤矿工人下井作业,矿工们在井下待多久,领导干部就在井下待多久,下班后,把工人安全带回地面。 日前,国务院派出3个检查组对山西、安徽、吉林、重庆、贵州等省市执行情况进行调查。 昨天上午,第三检查组分成2组,一组深入400多米深的井下,检查领导干部是否跟班的井下记录,以及井下安全情况;另一组则在地面对煤矿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午1点,国务院检查组还组织部分工人代表座谈。 下井天数不够煤矿干部将被免职 通讯员昨日获悉,重庆市经委和重庆煤监局日前对煤矿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天数进行了具体规定,达不到规定的领导干部将被免职。 根据规定,重庆煤炭(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3天;下属煤炭生产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6天;其余国有大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6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每月不少于12天;各产煤区县煤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 据悉,市属煤矿企业由重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制定了矿级以上领导下井跟班考核办法,公司纪委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矿级领导下井天数未达标的,本人应向同级纪委书面说明原因,并作出补下井天数的计划安排,纳入次月考核;对半年综合统计达不到规定下井天数的,给予免职处理。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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