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要求 煤管局长须带班下井并纳入考核 | |||||
煤炭资讯网 | 2005-4-12 11:12:42 煤矿新闻 | ||||
重庆市政府要求 煤管局长须带班下井并纳入考核 //m.freebtg.com 2005-4-12 各产煤区县煤管局局长每月至少下到矿井去工作1天,分管副局长每月至少下井3天,市政府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这个月开始,各有关区县煤管局局长和副局长被硬性要求下井工作,下井的天数,每月要上报,并纳入考核。 截至昨日,今年我市发生煤矿事故87起,152条生命消失在黑暗的巷道中。市政府近日发出了《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各产煤区县和煤矿建立和实行带班下井工作制度,各产煤区县煤管局局长每月至少下到矿井去工作1天,分管副局长每月至少下井3天,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3天;重庆煤炭(集团)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公司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3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6天;其余国有大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少于6天,分管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领导不少于12天。 重庆煤监局有关人士称,这是个硬规定,每个月都要进行考核,煤管局局长和副局长下井工作的天数,由专门工作人员进行记录,每月上报重庆煤监局,并由重庆煤监局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市经委对煤矿企业负责人每月下井天数进行考核。该人士表示,为了防止作假,市煤监局和市经委将不定期通过暗访,或者是对煤矿工人进行调查,来核实相关领导是否下井,下了几天,干了什么? 来源:重庆商报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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