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煤监局强调 非常时期发生事故一律重罚 | |||||
煤炭资讯网 | 2005-3-2 9:39:29 煤矿新闻 | ||||
//m.freebtg.com 2005-3-2 通讯员昨日获悉,针对春节后我市接连发生多起煤矿事故,市煤监局要求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严格督促春节停产矿井进行复产验收,严禁未整改安全隐患的矿井恢复生产,非常时期发生事故一律从重处罚。 据介绍,今年我市各类煤矿瓦斯和顶板事故突出,截至2月26日,共发生事故45起,死亡62人,2人下落不明。尤其是春节后,部分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安全思想麻痹,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把好节后复产验收关,盲目恢复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针对一系列事故,煤监局要求各产煤区县(自治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春节停产矿井复产前进行验收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停产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能否正常工作等。验收检查时将逐矿进行,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经复产验收合格的矿井,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到位、未召开职工安全大会、未整改复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矿井,坚决不准恢复生产。 同时,将立即开展“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煤监局将把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作为春节后复产检查和“两会”期间专项检查的重点。各煤矿企业矿长(业主)、各级煤监部门负责人一定要亲自组织和参加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煤矿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煤矿必须保证风机每天24小时持续运转,对春节至全国“两会”期间内发生伤亡事故的煤矿,一律依照相关法规上限进行经济处罚,并依法责令矿井停产整顿。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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