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布首批被关闭1044处矿井名单
我国公布首批被关闭1044处矿井名单
//m.freebtg.com 2005-12-26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天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2005年第10号公告,公布中国第一批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被责令关闭的矿井名单。 公告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五部委《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54号)要求,现对部分地区已经实施关闭的1044处矿井名单予以公告(第一批)。 公告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进一步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开采矿井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数量目标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54号)的要求将矿井关闭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矿井关闭数量目标。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5日对部分地区已经实施关闭的第一批1044处煤矿矿井名单予以公告。其中北京59处、河北125处、内蒙古386处、江西70处、山东71处、河南140处、湖北58处、四川135处。 国家煤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内全国关闭煤矿矿井总数不能少于4000处。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逾期没有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必须停产整顿,只给一次验收机会,不合格就关闭。截至12月19日,全国已有12990处煤矿矿井停产整顿,其中2411处被关闭。 又讯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煤矿企业须以其法人名义将一定资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本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其中,产能3万吨以下(含3万吨)煤矿须存储60万元至100万元;产能15万吨以上,以3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万吨增加50万元,累计达到600万元时不再存储。 来源:国新闻网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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