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煤炭经营有了新准入标准
沈阳 煤炭经营有了新准入标准
//m.freebtg.com 2005-10-6 10月5日,通讯员从市商业局生产资料流通部门获悉,目前沈阳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工作已按照新的准入标准执行。 按照新的准入标准,批发、零售、型煤加工三种煤炭经营方式不得兼营。对这三种主要经营方式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新的准入标准,即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民用型煤加工经销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实行新的准入标准后,监管部门将对无煤炭经营资格证书、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煤炭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沈阳日报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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