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0月3日凌晨4时45分,河南省鹤煤集团公司二矿38煤柱工作面采空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河南省鹤煤集团公司二矿瓦斯爆炸事故抢救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初步核实,当时井下共有作业人员55人。其中工作面16人,上顺槽安装队28人,煤柱外切割探水队7人,通风区2人,通防科1人,检查科1人。事故发生后,有21人安全升井(其中19人受伤),其余34人全部遇难。
接到事故报告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立即组织研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立即对事故抢险作出部署,要求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在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后向全国发出通报,要求各省(区、市)要特别重视做好煤矿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警惕,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摸清该矿基本情况和现场情况,核实人数,协助地方政府全力抢救。同时,研究提出了事故抢险指导意见并已发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密切注意井下瓦斯情况,防止抢救过程中发生次生事故;周密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矿区稳定;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要求,落实整顿关闭工作,加强瓦斯治理督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即刻赶赴事故现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率有关人员于3日下午另行前往事故现场。赵铁锤赶到事故矿井后,立即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事故抢险工作汇报,并就事故抢险、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提出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通知监察部和全国总工会派员赴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河南省鹤煤集团公司二矿是河南省所属的原国有重点煤矿,1956年建井,1958年6月投产,证照齐全。矿井为立井、暗斜井多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2004年8月瓦斯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23.60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19.71立方米/吨,煤层自燃倾向等级为不易自燃,最短自然发火期148天,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为16.21%。发生事故的38采区北煤柱1工作面走向长度220米,斜长111.9米。采用放顶煤开采,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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