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彭冰)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长春市调高了今冬采暖费标准,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从原来的每平方米22.5元、23.5元统一升至26元,涨幅达10%~15%;经营性房屋供热价格也有1.5%的小幅上扬。这是自1995年以来,长春首次调整供热费标准。
去年长春市遭遇前所未有的购煤危机,10月10日开栓时,供热企业的储煤量仅达采暖期需煤总量的35%,而在正常年份,这个比例应为90%。去冬市民普遍感觉室内温度偏低,城区供热投诉达到6438件。
长春市每年供暖期165天,全市供暖用煤需436万吨。吉林省是缺煤省份,约75%的煤炭需从外省调入。2004年和2003年相比,煤炭价格平均每吨上涨70.58元,涨幅达31%。即使如此,“揣着支票,带着现金,也买不到煤”。进入2005年,煤炭价格涨势未减,据吉林省发改委对煤炭近期价位的预测,其价格可能达到361元/吨,比2004年增加60元/吨。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刘东伟告诉通讯员,目前全市采暖用煤进库量已达到需用量的52%左右,备煤情况好于去年,但仍不容乐观。
吉林省的采暖费收取标准是1995年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的,10年来,供热行业的主要原材料钢材、水、电等价格都大幅上调,采暖费却一直未变,使供热企业不堪重负,仅长春,供热企业全行业外欠总额就达到10亿元以上。
日前,长春市召开听证会,确定今冬调整采暖费价格,调整后的价格稍低于当前供热平均单位成本。今后,长春市将实行煤热价格联动制度。
通讯员了解到,沈阳市近期也将居民供热价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9.57元调整到22元,上调12.42%,而哈尔滨市的供热价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