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四川民工刘元弟做梦也没想到,一次煤矿事故让他的右腿从此再无法正常行走。最让他痛心的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煤矿对这起事故仍未妥善处理。
刘元弟系四川省乐至县人,2000年5月他经老乡介绍千里迢迢来到大同市城区小窑头煤矿打工,他在矿上从事铲煤工作。
2003年11月,矿上的一名炮工被塌陷的煤层砸死,他被矿领导安排顶替该炮工的工作。同年11月14日,是他第三次顶班。当晚9时左右,他和另一名炮工来到距离地面600多米深的矿坑开始打眼、拉炮。11时左右,当他正在工作面正常操作时,头顶上方一个5米多厚的煤层突然塌陷下来,因躲闪不及,巨大的煤块砸在了他的右小腿上。随后,他被闻讯赶来的工友们送到井上。当晚12时许,他被矿上的管理人员送到小窑头村诚详医院(系该矿指定医院)。他的右小腿被医生诊断为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在住院治疗长达6个多月的时间内,他的右小腿先后做了3次手术。因腿部的骨头缺损较多,伤口无法愈合,病情转为骨髓炎。因该医院对此病无能为力,院方多次向矿方建议应转院治疗。2004年6月29日,刘元弟被转至大同骨科医院。在那里,医生对他的腿部进行了第4次手术(游离皮瓣手术),手术比较成功,伤口基本愈合。然而,刘元弟却无法再继续平静地躺在医院接受进一步观察治疗。4次手术后,他的医药费、日常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不仅把矿方支付的18500元花得一分不剩,反而还拖欠大同骨科医院1000多元的医药费。2005年1月10日,刘元弟与大同骨科医院打过招呼后,回到矿上找领导索要生活费和拖欠的医药费,没曾想,矿方却称他不需要再回到医院接受治疗了。对这起事故最后的处理结果是,矿主支付他每天8元的生活费,一年2800元,共支付两年,以后便不承担了。刘元弟对此深表不满,双方在争执中,负责生产的邢副矿长还打了他几记耳光。
讲述中,刘元弟不由得潸然泪下,他一边抚摸着自己受伤的右腿,一边痛苦地说,自己有一儿一女在老家,儿子现年14岁还在读书。2003年3月,妻子被一名甘肃籍的男子拐走了。不幸的事一件接着一件。他现在寄宿在弟弟家中,他和弟弟一家三口要靠弟弟每月微薄的收入艰难度日。每日的生活来源都成问题,他根本已没有钱买药治病了。至今,他有一年多没给家里寄过一分钱了。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咋过?
1月14日下午,通讯员就此采访了大同市城区小窑头煤矿邢副矿长。据他讲,需等刘元弟把病养好后,矿方才能对事故赔偿一事进行处理。矿方除了给他支付了18500元医疗费外,还额外地给了他1900多元的生活费。出院后,每个月还支付他300元的生活费。
对于邢副矿长的这种说法,刘元弟却坚决地说,矿方只支付给他18500元的医疗费和生活费,并未给他1900多元的生活费。从2005年1月至今,矿方只给了他130元的生活费。
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接受通讯员采访时称,因该事故发生在2003年11月14日,已超过单位(一个月内)或个人(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的期限,刘元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最终解决工伤引起的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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