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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价格三年翻番 电煤呼吁行政干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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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5-1-18 9:56:30 煤矿新闻 |
煤炭价格三年翻番 电煤呼吁行政干预
煤炭价格三年翻番 电煤呼吁行政干预 2005-1-18 |
“电煤价格现在已经明显突破了8%的限制,煤炭的价格三年来基本上翻了一番,而我认为这是不正常的。从煤炭供求的基本关系看,上涨超出了正常程度。” 上海电力专家言茂松昨日在接受通讯员采访时表示,对于煤电这种特殊的基础性社会公共产品市场,国家有关部门需要进行适当的干预。 煤炭竞争未完全市场化 言茂松认为,现在煤炭价格的上涨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上世纪90年代初,煤炭行业出现了大量的中小煤窑,市场煤价与计划煤价差别不大,甚至还低很多,发改委就趁机放开了煤炭的价格,形成了所谓的“市场煤”。而电因为直接面对社会大众,一直没有放开,由国家定价,就是所谓的“计划电”。当时局面明显对电力企业有利,而一些国有大煤矿既要面临那些中小煤矿的恶性竞争,又不得不以低价计划煤供给电力企业,不堪重负。 上世纪90年代末,因为矿难频发,国家加大了关闭小煤厂的力度,导致煤炭产量下降,市场价格也开始上涨,同时也赢得了舆论的支持。人们认为把煤电之间的利润向煤炭企业转移一部分,对于长期亏损的煤炭企业是一个很好的补偿。 “但是现在情况是,煤价经过近几年的轮番上涨,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以上海到厂价为例,3年前煤价为300元,现在都到600多元了,偏离了煤炭企业的正常成本。与此相反的是,3年来电力的上网价和销售价基本没有动。”言茂松表示,虽然电力成本因为主业、辅业不分很难确定,但根据经验,它的利润空间基本已经很小甚至没有了。 言茂松认为,出现这一“价格失控”的原因是,煤炭市场不成熟,企业内部之间没有充分竞争,联合起来哄抬物价,把内部矛盾转移到了外部。煤炭企业需要多一些自律,制止这种煤价不断上涨的不合理现象。 适当干预是必要的 2003年的煤炭订货会,合同签订率完成了计划的90%,而完全执行率却只有30%。今年秦皇岛煤炭订货会上,合同签订率只完成计划的一半左右,执行率会是多少也是可想而知。 一些电力企业已经开始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向发改委“诉苦”。“我们希望发改委这个时候能出来为电力企业说些话,因为我们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一位电力公司的高层人士私下里向通讯员表示。 在本月10日刚刚结束的秦皇岛煤炭订货会议上,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意见,凡供需双方已签订合同的,2005年的电煤价格按合同确定的价格执行;尚未签订合同的,以2004年9月底实际结算含税车板价为基础,在8%的幅度内,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据报道,电力企业显然支持在8%的价格幅度范围以内签订合同,但由于煤炭企业不买账,所以尚未签订价格的电煤,其实际价格突破8%限幅恐怕在所难免。而少数签订价格的合同,电煤价格以2004年9月底实际执行的价格为基础,涨幅已达30%-40%,远远偏离8%限幅。 而言茂松也认为,就目前情况看,发改委进行干预是完全必要的。因为这样下去,最终电力企业会撑不住,这种压力也最终会传递到用户那边,由社会来承受。电力和煤炭作为基础性社会公共产品,与一般普通意义上的产品是不一样的,应该受到国家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在市场出现混乱的时候,发改委应该出面解决目前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尖锐的矛盾。 通讯员随即拨通了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小广的电话,他表示自己的身份不便于对此事表态。但最后他还是忍不住说:现在的情况是,卖的想卖高价,买的想买低价,双方考虑都很正常,发改委在中间只是一个协调者的身份,到底怎么办还是由双方说了算。 电力企业不妨“走出去” “现在我所认识的一些电厂的总经理们,都出来跑煤了,他们跑的主要是那些不参加煤炭订货会的企业。”言茂松认为,对于目前煤电双方的僵局,电力企业绝不能坐等,一定要主动出击,同时也不妨放开一下思路。 他认为,电厂老总出去找那些没有资格参加订货会煤炭企业是一个很好的思路,这些中小煤矿的煤价可能会更低。另外,英国在上世纪90年代前曾限制本国电力企业购买外国煤,放开这一限制后电力企业纷纷进口价格便宜的国外煤,并成功地把发电成本降低了30%。我国的电力企业不妨借鉴一下。 “当然最好的结果是,一方加强自律,一方尽量用本国的煤。”言茂松说。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作者:苑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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