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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之争剪不断理还乱(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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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04-8-25 11:07:13 煤矿新闻 |
煤电之争剪不断理还乱(2)
煤电之争剪不断理还乱(2) 2004-8-25 |
为了缓解计划合同外电煤价格涨幅过大对发电企业的压力,国家发改委于8月4日以电文的形式给相关部门与企业发了一份《关于部分地区电煤价格实行临时性干预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称,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自8月4日起,电煤价格以5月底实际装车价(车板价)结算为基础,上下浮动8%,由煤炭企业和发电企业协商解决。这样,上半年电煤价格上涨过快的势头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紧张局面仍将延续 煤炭供需的结构性矛盾在下半年将更加明显。随着夏季的到来,动力煤需求旺盛,并将保持大幅度增长。另外,铁路运输能力有限,国家治理公路超载,四季度江河进入枯水期,水运能力下降以及运费提高等原因都将导致煤炭供需结构性矛盾在下半年更加明显。 分析师指出,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冶金行业对冶炼精煤、无烟煤等品种需求趋缓,价格将有所回落,但降幅不会太大;化工、建材用煤需求也将保持平稳态势。煤价在下半年的走势,是影响火电类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江南证券的邱云波称,自去年11月以来,我国煤炭价格呈不断飙升的态势,截止到5月底市场煤炭价格已累计上涨45%以上。2004年全国电煤需求量在8亿吨以上,而在去年底福州召开的煤炭订货会上确认的重点计划内电煤合同只签订了2.51亿吨,尚不足实际需求的1/3。为了弥补煤炭缺口,企业增大了自购煤炭份额,同时随着计划内电煤和市场煤价差的扩大,电煤合同履约率有不断下降的趋势,火电企业为保证机组的正常运行,对煤炭缺口部分只能采用市场煤来弥补。电力企业的成本压力正在继续增加。
来源:广东证券中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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