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县:建设煤矿无证开采(2004.06.12)
央视国际 2004年06月13日 15:17
前几天我们对北京大安山煤矿的矿难进行了持续报道,加强对国有煤矿的监管,不仅关系到矿工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今天的特稿我们来关注四川的一家煤矿。
有观众给我们发来手机短信说,四川达县的建设煤矿,现在正在开采,但却没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根据观众的反映,我们的通讯员前往达县进行了调查。
这座煤矿原来是国有企业,2002年底宣布破产,2003年年底拍卖给了一个叫刘多华的人。今年年初重新启动。但当通讯员提出要看一下采矿许可证时,矿上的负责人表示只有矿主刘多华了解此事,矿上没有采矿许可证。矿工们则表示,他们从今年一月就开工了。
建设煤矿矿工:每天三百多吨。
通讯员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建设煤矿的新矿主的确没有采矿许可证,原因是煤矿拍卖时只有两家参加,不符合规定,应该重新拍卖。
四川国土资源厅矿产管理处处长田华光:要求采矿权拍卖至少要三家以上,建设煤矿的拍卖只有两家,必须重新拍卖。
不过,当地政府却认为拍卖合法。
四川达县经贸委副主任曹华:当时是公开拍卖的,有公证处、工商局等部门在场。
目前,建设煤矿的状况是,国土部门拒绝颁发采矿许可证,当地政府则允许开工,不同部门发出的不同指令,让这座煤矿的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中。
开采权拍卖是否合法 公证和国土部门各执一词
采矿权拍卖究竟合不合法,成为达县政府和四川省国土管理部门争论的焦点。达县政府认为,建设煤矿2003年底拍卖的时候,四川省公证处做了公证,公证书具有法律文书的效力。对此,通讯员采访了四川省公证处。
四川省公证处负责人面对通讯员的疑问表示很吃惊,他们表示达县建设煤矿的拍卖符合拍卖法,虽然四川国土资源厅规定采矿权拍卖参加竟买的单位不少于三家,但那只是地方行业法规。
四川省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我们认为拍卖符合拍卖法。
通讯员问如果国土资源部有同样规定竟买人不得少于三家,拍卖时是不是要执行时,尹显伟表示他们没听说过国土资源部有这样的规定。但通讯员回北京后证实,国土资源部确实对采矿权拍卖有同样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矿产管理司金愉中:与拍卖法并不矛盾。
国土资源部表示,支持四川国土资源厅的做法,建设煤矿应该重新拍卖。同时,金愉中对采矿权只有两家参加拍卖非常吃惊,认为背后可能另有隐情。
国土资源部矿产管理司金愉中:只有两家参加,我头一次听说。
通讯员调查:拍卖背后另有隐情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由于资源有限,采矿权一直非常抢手,其他地方拍卖采矿权时,往往有十几家单位参加竞争。为什么建设煤矿拍卖采矿权的时候只有两家竞买呢?通讯员在达县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在建设煤矿的井口上方,悬挂着几条横幅,横幅上字表示,建设煤矿的拍卖导致82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在井口,聚集着一些曾经参加建设煤矿拍卖的私营企业主。据他们介绍,建设煤矿拍卖共进行了六次,第一次是以2820万元成交的,比最后一次的2000万高出820万。
企业主:2820万买不到,2000万却买走了。
这位企业主介绍说,第一次拍卖时有很多家参加竟买,但都被私下告之不要与刘多华竞争,随后一些企业退了出去,但有一家企业却坚持参加。通讯员在拍卖公司看到了拍卖记录,从1900万元,经过100多轮,一直叫到了2820万元。但拍卖当晚,当地政府开始清查这家企业的资金来源,并冻结了银行里的资金。导致企业不能按时交纳拍卖款。
另外,通讯员发现,此后发布的多次拍卖公告,竟买人只有一个刘多华,而每次竟买要求交纳的保证金越来越少,第一次是600万元,最后一次只是260万元。
负责最后一次拍卖的四川嘉士利拍卖公司介绍说,当时拍卖只举了一次牌,在公布2000万底价时,刘多华举牌,无人竞争,整个拍卖过程只有三分钟。
据老职工介绍,按照目前的煤价,建设煤矿的年利润可以达到上千万元,尽管建设煤矿地处深山,对企业来说却是一棵摇钱树。但拍卖过后,原企业工人并未得到更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