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全区煤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4月30日,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违法生产,导致井下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5人被困井下,目前生死不明,抢险救灾工作正在进行中。为吸取这起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特作如下要求:
一、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盟市
党政主要领导要立即组织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煤矿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停产整顿。
二、经2003年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内蒙古自治区现有C级煤矿138座,D级煤矿242座,分别占全区煤矿总数的10.8%和19%。本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对象是C、D级煤矿,主要检查这类煤矿是否真正停产整顿,对于违法生产的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严肃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