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布,从今年开始,全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如果企业安全生产不达标的,风险抵押金将转作事故抢险救灾或善后处理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专用。
据介绍,企业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风险抵押金将被提取一部分作为奖励资金;发生重大事故或考核不合格(80分以下)的,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或善后处理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奖励1万元;矿山、建筑企业千人死亡率未超过0.15‰、非煤矿山企业千人死亡率未超过0.10‰(其中烟草行业未超过0.055‰),考核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奖励8000元。千人死亡率超过指标的,罚单位1万元,罚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各1000元。责任单位当年发生一起重大事故,取消奖励资格,并罚被考核单位责任人员各1000元。此外,主管部门要求,各企业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普查和分类建档,并对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整改监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企业均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达到90%,职工安全培训率也必须达到90%。(吴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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