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4-21
根据日前出台《山西省实施“5533”计划推进工业结构调整明显见效的意见》,到2005年,山西省煤炭生产总量将控制在5亿吨,煤炭行业(不含非煤产业)的销售收入达到675亿元。
今后几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扩大出口”的发展思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重点建设大同塔山等5个6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矿井,使国有重点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地方国有煤矿达到50%,乡镇煤矿达到30%,彻底取缔落后采煤方式;加大煤炭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高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使国有重点煤矿回采率达到80%,国有地方煤矿达到60%,乡镇煤矿达到30%;进一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煤炭洗选率达到70%以上,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达到100%,地方煤矿达到50%以上;提高配煤比例,实现煤质互补、满足用户需求。同时,坚决改造和淘汰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加快培育炼焦煤、动力煤、无烟煤三大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型骨干企业集中掌握60%的煤炭生产,不仅成为主要的商品煤生产基地,而且成为煤炭产业发展的投资主体。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允许煤炭生产、安全领域的引资联合,规范销售领域的对外合作,切实保护优质煤炭资源、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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