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新化重申禁止党政干部到煤矿企业参股 | |||||
煤炭资讯网 | 2004-3-27 10:52:32 煤矿新闻 | ||||
湖南娄底新化重申禁止党政干部到煤矿企业参股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3月中旬新化县召集该县煤炭局班子成员、新化县重点产煤乡镇书记、镇长及有关煤矿企业的法人代表,重申严禁党政干部到煤矿参股,切实优化煤矿安全监管环境。 新化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原煤年生产能力在150万吨以上,现有合法、保留煤矿企业90余家。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新化曾一度成为我市煤矿安全事故的多发地,2001年、2002年曾分别发生过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在对出事煤矿进行处罚和处理的过程中,新化曾发生过党政领导干部说情和“打招呼”的现象,查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党政干部在煤矿企业参股分红,与煤矿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从而使安全执法受阻,处理难以到位。为有效杜绝这种现象,新化县委副书记许忠建专门就此开会,重申严禁党政干部及其亲属到煤矿企业参股。据悉,自2002年下半年来,该县没有发生过1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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