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通讯员谢登科)为加大对煤炭资源特别是大型资源储量规模的煤炭矿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国土资源部26日发出通知,将开展新一轮全国煤炭资源勘查开采清理整顿,整顿期间暂停办理新的煤炭(煤层气)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通知指出,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开采的结构调整,是增强煤炭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保障能力的需要。为促进煤炭矿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煤炭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国土资源部将组织编制煤炭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加强和规范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今后,大型矿产地的采矿权设置,一律由国土资源部审批。大型矿产地以外煤炭资源开采,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专项规划审批。
通知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对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立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凡是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质证四证不全的,开采高硫、高灰煤炭的,资源已经枯竭、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不符合资源保护和环境要求的,不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或有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拒不改正的,以及各类大中型煤矿的矿办小矿,一律予以关闭。对探矿权人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的情况,要依法查处。同时,在大中型煤炭产地内关闭的小型矿和小矿,其煤炭资源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不得再设立小型矿和小矿。
原国家计划部门、原煤炭工业部门批准的大型煤炭企业的规划区或接替矿区将被全方位清理。通知要求,相关煤炭企业凭相关审批资料和生产建设情况,于2004年12月31日前,到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接续矿区相关手续,逾期不申请的,不再受理。煤炭企业因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需要设立接续矿区的,应提交生产建设及发展规划资料和地质勘查报告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办理接续矿区手续。
各地还将对2002年以来新设立的煤炭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清理。对越权、违规的审批行为,按照《矿产资源法》规定予以查处。凡持已经废止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仍在进行勘查开采活动的,一律按无证勘查采矿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