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对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处煤矿企业和矿井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这是甘肃省首次向煤矿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同时也意味着,甘肃省大部分小煤矿企业将出现阶段性停产。
新增加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疑是提高了企业进入煤炭行业的“门槛”,增强了煤矿生产的安全系数。因为在此之前,煤矿企业只要取得采矿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即可开采煤炭。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条例规定,在2005年1月13日之前未申请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必须停止生产,而擅自组织生产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证件关闭。按规定,只有煤矿安全评估为A、B两类企业才有申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在煤矿安全评估中将企业分为4类:A即属于安全矿井,B即基本安全矿井,C即不安全矿井,D即达不到煤矿安全基本条件的矿井。据介绍,在我省495户煤矿企业、矿井中,A、B类企业约占到三分之一左右,这意味着我省大部分小煤矿企业没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将面临停产。
据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全省已有200余户煤矿企业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被受理的已有40余户。他们将不会随意降低标准,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素,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成熟一批就颁发一批。
将面临停产的C、D类煤矿企业只是阶段性的,只要这些企业对安全条件不够的地方进行整顿、整改,其安全评估升至A、B类时仍可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继续生产。尽管目前煤炭市场是卖方市场,但我省的C、D类煤矿企业主要是小煤矿,其产量并不大,因而对我省的煤炭市场影响并不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