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煤矿开采秩序,临汾市政府于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煤矿停产整改,通过明晰产权、整合资源后,方可申请验收复产。然而,个别地方在落实这一整改方案时,片面理解“明晰产权”的本质要义,把集体煤矿简单地一卖了之。耐人寻味的是,这样半生不熟的煤矿整改,就发生在有关部门的眼皮底下。这是通讯员9月18日在乡宁县台头镇南山坡煤矿采访时了解到的。
谁卖了我们的煤矿?
南山坡煤矿是乡宁县台头镇峰岭村和台头村第一、二村民组的联营煤矿。该矿于1994年8月承包给秦管印经营,承包期为10年。协议规定期满后秦管印交回煤矿另订协议。然而,2004年8月承包期满时,村民们惊讶地发现,在未进行任何招标活动和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台头村委会却将一张8月3日县公证处的公证书摆在村民面前。公证书及所附的南山坡联营煤矿产权明晰协议书明确写着:甲方(指台头村委会和峰岭村委会)愿将乡宁县台头镇南山坡联营煤矿的产权、经营权一并转让给乙方(指秦管印),乙方自受让产权后2005年年底前按年产量9万吨计算、吨煤按销售价100元为基数向甲方交纳产权补偿费……
情急之举 包办卖矿?
台头村一、二组村民组长张宝元和高小锁对通讯员说,在南山坡煤矿出卖前,台头村党支部书记张连锁曾召集峰岭村委会成员和台头村一、二组组长开过几次会,但大家意见并未一致。至于这份公证书,他们是事后才知道的。
峰岭村委会主任谢月元说,张连锁3次组织召开有关南山坡煤矿整改的会议。第一次会议上,联营的3家都不愿意放弃产权,只答应出让经营权;第二、三次会上大家虽然同意放弃产权,但要求核实煤矿现有的固定资产,但直到通讯员采访时仍没有进行资产评估。至于那份公证书,谢月元也是第一次看到。
台头村党支部书记张连锁说,他之所以匆匆与秦管印签了出让合同,是因为临汾市政府要求整改的时间只差几天就到期了,如果不尽快明晰产权出让给个人,南山坡煤矿就无法申请复产,就会面临关闭。
然而,通讯员了解到,对于南山坡联营煤矿来说,其所有权是峰岭村委会和台头村一、二村民小组的,台头村委会并没有对煤矿的处分权。而且,临汾市完善煤矿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实施方案5月就出台了,为什么直至8月都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煤矿出让事宜?并且,南山坡煤矿没有进行过资产评估,出让金又从何谈起?更让人吃惊的是,类似南山坡煤矿这样的情况在台头镇并非孤例。峰岭村煤矿就是一个例子。知情者透露,临汾市出台的煤矿整改措施在这里不过是走了个形式,目的就是规避市政府的整顿方案,应付复产验收。
产权明晰等于卖给个人?
台头村党支书张连锁解释,将煤矿出让给秦管印的理由是整改时间就要到了,不然就不能验收复产,煤矿就要关闭。通讯员问,整改就一定要将煤矿卖给个人吗?张说:上面规定的,产权明晰后才能复产,产权明晰的意思就是卖给个人所有。对于“产权明晰”的理解,台头镇副镇长阎晓光和张连锁持相同意见。
秦管印的解释则更直接:产权明晰就是把经营权和所有权都拨给个人。对于具体怎样“明晰”,秦管印说:到县里公证处一公证,国土资源局和分管副县长签了字,再盖上政府的公章就是明晰了。
通讯员看到,临汾市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下发的《临汾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上第二项内容明确写着:“参与资源整合的煤矿可通过股份制联合、兼并重组、一次性买断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没有特别规定必须将煤矿出让给个人才能验收复产。
令人费解的协议书
那么,被秦管印视为明晰产权的见证、事关煤矿归属的公证书又是怎样产生的呢?通讯员看到,这份由乡宁县公证处公证的“南山坡煤矿产权明晰协议书”上,受让人秦管印应交纳的采矿权价款并未标明。另外,在“产权补偿(协调服务)费交纳”项中写着:“乙方自受让产权后2005年年底之前按年产量9万吨计算,吨煤按销售价100元为基数向甲方交纳产权补偿费……”村民们对通讯员说,目前煤炭价格已经涨到每吨300元左右,而协议却以100元计算,这不是明摆着出卖村民利益吗?
通讯员看到,这份由电脑打印的协议书对南山坡煤矿储量和井上、井下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两个数据,全是用签字笔后填上去的。通讯员还在台头村委会办公室发现了另一份一模一样的协议书复印件,该复印件的煤矿储量和固定资产两项都没有填上数字,但却盖了甲乙双方的公章。
据了解,台头镇人均耕地不足1亩,农民平时吃粮靠买,煤矿收益关乎他们的生存。然而通讯员了解到,在事关重大的煤矿整改中,台头镇却连一个整改领导组也没有成立,具体实施全凭各村自己理解政策、自己制订方案。在煤矿整改中,一些地方政策认识模糊,公开公平无从谈起,整改工作走了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