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是保监会确定的责任保险试点省份之一。安徽保监局以煤炭行业小煤矿作为突破口,逐步推进责任保险业务发展。通过试点,发挥责任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在煤炭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上实现了新的突破。安徽省煤炭资源丰富,含煤面积1795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2.9%,煤炭储量约占华东地区的一半。除有淮南、淮北、皖北、新集等大型煤矿企业集团外,另有近300个地方中小煤矿、乡镇小煤矿从业人员约为5万人。近几年来,煤矿行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但是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却为政府部门和伤亡者家属带来了困难。特别是乡镇小煤矿数量多、分布广,虽然其煤炭产量所占比重低,但是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伤亡人数却占到全省煤炭行业的四成左右,而且由于多数小煤矿没有建立完善的事后处理应急机制,不能及时给予伤亡者家庭足够的补偿,导致了不少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的保险保障机制。
针对小煤矿目前投保雇主责任保险数量少,参保面过窄,难以为企业分散责任风险,伤亡职工家属不能得到足够经济补偿的状况,安徽保监局一方面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反复就如何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争取扩大乡镇小煤矿企业的参保面、提高保险金额等问题进行磋商;另一方面鼓励各保险公司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积极开发区域性产品,满足不同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的保险需要,做好个性化、多样化的保险服务。
最近,安徽保监局与安徽煤矿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保险保障机制促进小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见》,要求各小煤矿按照《煤炭法》的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交付保险费的同时,积极推进雇主责任保险和开展新的保险品种,小煤矿、保险公司、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经常通报煤炭行业事故发生、事故处理等安全动态,实行煤炭企业安全程度评估、职业危害等信息共享,联合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保险与事故预防宣传及教育、咨询活动,积极探索差别费率,利用费率杠杆促使保险工作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以帮助煤矿企业做好事故预防,切实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来源:中国保险报
原作者:张绪风 刘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