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9
从刚刚结束的由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召开的电煤协调会获悉,国家将逐步放开对电煤的价格控制,先由各省自行掌控、协调,等待积累经验后再在全国彻底放开电煤价格,使其真正市场化。
会议中已提出,各省可按照国家发布的第47号文件执行,文件中最重要的一句就是‘对各省内的电煤价格暂时不实行监督’———这句话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国家已经对电煤的价格不再硬性控制。电煤的价格将逐步地实现真正市场化。只有电煤的价格走向市场后,市场调节的电煤才能合理地流向发电量大的地方。
辽宁省经济委员会的相关经济分析人士更是提出了具体的方法,首先可以实行电价分两步,即企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两个价、高峰用电和低峰用电两个价。实现用电靠市场后,以市场调节电量的使用。随后将电煤的价格也放开,用电价格涨了,电煤的价格也可以随之上涨,反之则降。以电的价格调节电煤的价格,就可以从最根本上提高煤炭企业生产电煤的积极性。
辽宁省电网公司的这位工程师还提出,在电价一时无法放开的局面下,政府是可以来调节的,这样也可以防止一下子全部放开后,造成的社会不稳定。
省煤炭局有关人士同时透露,辽宁省近期还做出决定,省内电煤的价格比较外省将不会率先涨价,以保证对辽宁省内电厂的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