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9
2003年12月25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乌荣康在接受通讯员采访时说:“尽管现在已经建成了几个像神华集团、兖矿集团这样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但总体来说,我国煤炭行业大集团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200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为转发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了大集团的一些特征:技术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等。
乌荣康说,尽管当前很多煤炭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是离煤炭企业大集团建设的目标还很远,不过,这种发展思路已经达成了共识。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在2003年12月19日召开的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会议上也指出:“支持大型煤炭企业通过产权联结改造中小煤矿,培育8个至10个生产规模达5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构建4个至5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亿吨级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这些企业集团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成为商品煤供应基地、出口煤炭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市场投资主体。”
乌荣康认为,通过煤炭大基地的建设促进煤炭大集团的形成,是当前建设煤炭企业大集团的有效方式。
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编制的《煤炭中长期规划纲要》已经确定了建设13个大型煤炭基地的计划。
乌荣康认为,就当前的情况看,煤炭企业建设大集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先发展煤炭,以煤炭为主要经济支撑点,实现规模经营,如神华集团。另外一种是以煤为依托,不断延伸产业链,实现多元化发展。
但乌荣康也强调地,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一定要吸取过去我国煤炭行业片面追求煤炭产量,忽视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管理经营机制创新,片面追求做“大”,忽视做“强”的教训。
他认为,当前煤炭大集团建设过程中,首先要注意机制创新,要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和资源合理配置,避免以煤种和地区为基础组建大集团。
其次要顾及相关产业的战略联盟,煤炭和电力相互依存的关系,要把鼓励煤电联营作为今后建设煤炭大集团的重点。
第三要打破产权限制,鼓励组建煤、电、路、港一体化大型企业集团。
第四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政策可以在煤炭企业大集团建设中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一些有利于大集团建设和发展的相关政策。如宁夏煤业集团、华亭煤业集团的实例。
乌荣康告诫说,我国煤炭企业大集团建设刚刚起步,还有很多的经验要摸索。那些实力不足,市场需求不强,资源储备不够的煤炭企业,不要盲目扩张。那些已经实现公司制运作的煤炭企业,当务之急是要从经营机制和管理手段上下工夫,提高技术水平和市场应变能力。那些已经具备大集团建设条件的煤炭企业,要尽快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提高市场竞争力。
乌荣康最后强调说,煤炭企业大集团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各种煤炭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飞速稳步推进,避免集而不团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