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政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局长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期间,我们专门安排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的问题。这次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规格之高,规模和声势之大,都是以往没有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会前,国务院专门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发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黄菊副总理亲自接见受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并合影留念。在昨天上午的大会上,黄菊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所有参加会议的同志,都感到受鼓舞,受振奋。所以,要以这次国务院会议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可以说集中体现在“三个一”上,就是贯彻一个《决定》,实施一个《条例》,落实一个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局党组认为,落实“三个一”,必须抓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要统一我们这个系统上下的思想认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履行国家赋予我们的职责,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和监察;二是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 下面,围绕“三个一”和两个关键环节,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 在昨天的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作了题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回顾总结了一个时期来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概括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的六条原则;抓好安全工作要提高三个认识,实现五个转变;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2004年的工作从六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黄菊副总理的讲话是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报告,通篇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符合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长远的指导作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用讲话精神统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思想,是做好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深对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一)正确认识全国安全生产的形势,进一步坚定信心。党的十六大以来,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和新一届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狠抓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也坚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新进展: 第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国办60号文下发后,国家局会同公安、交通、国防科工委等部门,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总结推广了山西晋城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经验;山东招远市整顿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的经验;黑龙江七台河精煤集团公司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经验。公安部、建设部、农业部、铁道部、质检总局也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地铁、农机等领域开展了安全整治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 第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收到实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去年四月份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对相关省区市和系统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及时下发“检查意见通知书”。之后,国家局又会同有关部门,对大检查查出的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国办58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等,组织了专项督查。同时,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通过检查和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大批隐患问题,促进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快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去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国家局先后出台了16个部门规章。各地也制定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广东省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出台了《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第四,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加大。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把监管工作做实,把监察工作做到位。全国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共计监察矿井23896处次;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4107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1415份,罚款8000多万元;煤矿事故查处结案率95%。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安排的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改40亿元国债资金全部到位,围绕瓦斯治理、监控,更新完善了一些安全设施,煤矿整体防御能力有所增强,瓦斯事故有所下降。 第五,企业安全评估工作完成预定的目标任务。评估的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国家局提出了分类办法、评估标准和进度要求,并加强督促指导,解决好评估机构、人员力量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到去年底,全国所有煤矿、70%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可以完成评估任务。通过评估,对各类企业的安全状况摸清了底数,为实施分类指导打下了基础。 第六,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起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办15号和国办58号文件精神,去年组建了新一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经过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商和积极做工作,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77%的地市、67%的县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同时,按照建立“六个支撑体系”的构想,目前已组建了安全生产科研中心、宣教中心、培训中心、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及安全法律研究所、安全理论研究所等。建立了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工程技术学院等一批安全科研、培训、救援基地。 第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国家局与中宣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与中组部联合举办了两期部分市、县长安全培训班。目前已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上述工作,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比较平稳。主要表现:一是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据调度统计,去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136102人,比上年减少3291人,下降2.4%。二是一些事故多发领域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其中,煤矿事故死亡6702人,比上年减少293人,下降4.2%;百万吨死亡率为4.17,下降16.6%。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4853人,下降4.4%。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12人,下降4.7%。三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新疆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黄菊副总理在讲话中,对一个时期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是各级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过一个时期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正如黄菊副总理在讲话中所归纳的:一是必须自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二是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三是必须强化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监管,把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齐抓共管,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五是必须重视做好基层和基础工作,坚持标本兼治,促使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六是必须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坚持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把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以上这些重要原则,我们要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加以完善。 (二)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200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期望相比,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对此黄菊副总理报告中明确提出,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全国每年因事故死亡13万多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GDP的2.5%左右;二是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大事故平均三天一起,特别重大事故平均一个月一起;三是职业危害严重。全国每年约70万人患职业病;四是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我国安全生产的现实状况,必须尽快加以改变。 黄菊副总理在讲话中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同时,科学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同志的指示精神,一方面要着眼于长远,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从国情出发,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推进“五个转变”:一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二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三要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建立长效机制;四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建设;五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把职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要立足当前,紧紧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过硬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隐患整改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逐步向前推动。 (三)全面掌握2004年安全生产工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在认真分析形势任务的基础上,对2004年的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包括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一是在工作指导思想上,要自觉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始终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在工作基本要求上,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三是在工作重点上,要强化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大力推进体制、法制和队伍“三项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等。对这些总体要求,我们一定要加深理解,全面把握。对明年的六项具体工作,一定要按照黄菊副总理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概括起来讲,学习黄菊同志的讲话,就是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就是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就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上真抓实干。总之,要通过学习领会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统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思想认识,为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把《决定》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是建国以来第一次,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的出台,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这个文件的酝酿、起草和修改过程,始终是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心指导下进行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局党组结合学习贯彻全会《决定》,深入分析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深感责任重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五个统筹”,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中央出台一个高规格、有权威的文件。同时,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通知、会议纪要,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也需要通过《决定》的形式加以归纳和概括,作出完整系统的表述,以更好地贯彻落实。 鉴于上述考虑,国家局提出由国务院作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建议,并提交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赞成。国务院领导同志还就《决定》的思路、框架等作出了具体指示,强调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讲透彻,把影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确,把政策措施写实了,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国办秘书二局与我们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认真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反复协商沟通,多次进行修改,先后八易其稿。1月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予以审议和通过。 《决定》在科学分析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进一步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科学地阐述了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联系,指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概括为四句话: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这一概括,将安全生产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了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地位,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等方面的内容。依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分别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2007年)、2010年、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明确了努力方向。目标的设定参照了国际惯例,以相对目标和定性目标为主,是积极的和切实可行的。虽然有一定难度,但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三)出台了一系列过硬的政策措施。《决定》围绕着加强政府、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主要的: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已经原则通过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并于1月16日发布。建立这一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国外和国内一些省区的实践经验都表明,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有助于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促使地方政府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现同步发展。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下午的大会上,我还要专门讲一讲。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近年来,由于一些业主经济能力有限或者有意逃避责任,常常在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躲藏逃匿,把抢险救灾和事故善后全部推给地方政府。为扭转这种现象,《决定》规定要依法对危险性较大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四是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借鉴煤矿提取安全费用的经验,逐步在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实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这一制度的全面推行,将有助于改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的现状。 五是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标准。由于现行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在于分散用人单位的事故风险,难以调动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和防范事故的积极性,所以《决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执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使企业对伤亡事故赔偿成本高于安全投入成本,建立一种促使业主自觉增加安全投入、防范伤亡事故的机制。 (四)突出了企业的责任主体作用,强调要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当前实际情况,对企业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提出要推广煤炭行业的经验,在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要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和监察执法工作。特别是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面,强调要尽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增强应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强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决定》围绕着如何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五项创新”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此外,《决定》还对当前安全生产必须突出抓好的一些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包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水平;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搞好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和国际合作交流等。总之,《决定》内容丰富,要求明确,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贯彻落实上狠下功夫,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实实在在的加强。 三、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2004年的工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局党组结合学习贯彻,对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对2004年的工作思路作了谋划。总的想法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基础工作;明确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继续抓好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按照这一总体思路,确定今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八项: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三是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四是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五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体制创新,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支撑体系;六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七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八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完成上述工作任务,重要的是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和黄菊副总理的讲话要求,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齐抓共管,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这一格局,是在总结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来的,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创新。 按照这一工作格局,需要从五个层面加大工作力度:第一,从国家层面,主要是制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准入条件,对全国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强化宏观调控,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二,从地方政府层面,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体制、机制和投入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管理;第三,从企业层面,主要是搞好建章立制,抓好安全的基础建设,保障安全投入,搞好职工培训,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第四,从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层面,主要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搞好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第五,从社会层面,主要是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上五个层面的工作,最关键的就是要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强化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强化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任何生产安全事故都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任何安全生产的措施都要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与生产一体化运行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安全生产的内动力主要在企业自身。 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年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一定的加强和改进,也涌现出一批好的先进企业。但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从业人员文化技术素质、监管监察体制以及社会舆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事故隐患到处存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中小企业大量增加,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课题,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难度。因此,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在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上下功夫,用气力。关口前移,就是要前移到企业;重心下移,也是要下移到企业。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实质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企业,通过多种手段调动各类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内在积极性。督促、引导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这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和基础保障。 为此,要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进而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企业,这是国务院《决定》所确立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初提出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初衷,是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且据我们了解,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级政府建立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其中河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等13个省级政府已经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市,并签订了责任状。山东省在副省长中全部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考核;福建省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到一把手”的制度;湖南省今年开始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河南省通过创新安全管理理念,在全国率先提出用万人死亡率、亿元产值死亡率和从业人员万人安全培训率作为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严格责任考核,促使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去年全省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919人,下降12.5%。 国务院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的建议之后,前一阶段,国家局在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的指导性控制指标:一是全国事故死亡总人数,除道路交通外,大体按2.5%的降幅控制,比2003年减少900人左右;二是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大体按2.5%的降幅控制,比2003年减少400人;三是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按4.0%的降幅控制,大体在6450人以内,比2003年减少300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大体按3.8控制。 这次会议之后,将以国务院安委会的名义,把200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原则性方案下达给各省(区、市)政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相对控制指标,报国家局备案。这项工作关键是先把指标体系建立起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从而促进各地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会议之后,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2004年度的具体控制指标,尽快报国家局。同时通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要加强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国家局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简报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通过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法》专设一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建立起一系列法律制度。这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保障。要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制度,落实国家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和严格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企业安全工作机构只能充实,不能削弱,必须保证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门机构和专职监管队伍。矿山(采石场)、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 要推动企业切实解决好安全投入问题。要把是否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企业的基本前提加以落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制度;必须依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证企业达到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减少安全投入;必须依法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凡安全投入不足,工艺、设备危及安全生产的,都要限期整改。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或下达停产、停业指令。同时,要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 (三)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基础工作抓起,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今年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就是在继续深入搞好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引导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既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继续和深化,也是对整治成果的巩固和升华。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最初是在煤矿搞起来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去年10月份,国家局专门在黑龙江七台河煤业集团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新形势下,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摆上重要位置,既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标志着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上,进入一个新层次。安全质量标准化,突出了“安全第一”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强调安全和质量的统一,安全与管理的统一。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寓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建设,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由企业自主负责地组织和进行。要学习借鉴黑龙江省的经验,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制定和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定颁布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开展一些必要的考核;抓好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向深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转变,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在强化企业基础工作上,要继续抓好非公有制小企业这个重点。认真做好广东省的试点工作,探索对小企业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管的方法途径,适当时机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同时,要切实加强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中央管理的企业普遍规格高、摊子大。对这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如何实施有效监管,要研究制定出一套办法措施,把对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监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通过落实“五项战略性起步工程”,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企业作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必须在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上舍得下本钱,把安全生产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之上。国家局确定的煤矿瓦斯综合防治、运输车辆安装监测仪、安全科技示范、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五项战略性起步工程,其着眼点也在于通过科技创新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这“五项战略性起步工程”2004年要全面启动,而且真正落实到企业。 一些省区建立的煤矿瓦斯监控网络系统,在预防瓦斯事故方面,效果非常明显,今年要在全国煤矿普遍推开。运输车辆安装安全监测仪问题已经提出了两年,要加快进度。省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可以选择一两个地市以及道路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推开。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要抓紧起步,通过发挥示范效应,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防御能力。同时,要继续加强安全技术培训。今年国家局和中组部计划再举办四期市、县长安全培训班。同时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安全知识电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好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职业健康展览会。 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是国家赋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责,也是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体制保障。在依法强化安全监管工作上,今年也要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新进展。 (一)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企业市场安全准入的门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出台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依法建立起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这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必然要求。过去,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虽然在行政审批方面,设立了许多许可制度,但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批,却没有严格的规范,致使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成为事故源。近年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本上是以事中防范和事后查处为主。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比较被动,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能做到事先把关,难以从源头上管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出台实施,依法设立了市场安全准入的门槛,从而把安全生产监管的关口向前移了一大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这个《条例》,充分运用这一法律手段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安全监管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企业必须依照规定的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活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准备工作,用好国家赋予的行政许可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负责审批的企业严格进行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把好审查发证这一关。同时,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必要的审批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搞好这项工作的综合监管,防止出现把关不严或违规发证的现象。 (二)通过制定实施有效的经济政策,促进各类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企业必要的安全投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物质保障。国务院《决定》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加大事故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相关经济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一步,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通过政策导向,建立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制约机制。一是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方面,要抓紧与财政部沟通协商,争取出台《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并对煤炭行业实施这一制度的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尽快在其它高危行业和领域推开。二是在加大事故赔偿方面,要认真贯彻《决定》的精神,在执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抓紧研究提出企业伤亡事故赔偿办法。从业人员因事故伤亡后,就可以依法从工伤社会保险机构、商业性保险公司和企业三个方面同时得到经济赔偿。这样多管齐下,建立促使企业自觉增加安全投入的制约机制。三是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方面,要通过向高危企业征收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一方面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促使企业重视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各类企业的提取标准以及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政府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 (三)通过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加快构建“六个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保障和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局提出的构建“六个支撑体系”的思路,过去的一年,在安全监管机构、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最近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在检查中发现,目前的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市、县的安全监管机构还不健全。有的省50%的县没有安全监管机构。有的省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都是事业单位,不具备监督执法资格。有的地市安全监管机构只有3-4人。另外就是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普遍不完善、不落实。有的虽然有预案,但缺乏具体有效的应对措施,操作性不强,也没有进行过实际演练,缺乏实际应急救援能力。 2004年要抓住机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监管体制,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等方面的关系。二是推动地方加快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特别是加快市县安全监管机构的组建,保证编制、人员、经费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三是加快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抓紧组建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增强应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律、信息、技术、宣教、培训等支撑体系的建设。 (四)通过学赶先进,进一步加强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强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下大力量加强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搞好安全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努力培育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监管和煤矿监察队伍,更好地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神圣职责。 这次会议上,表彰了39名先进工作者和一批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黄菊副总理亲切接见劳模代表并合影留念,给予劳模代表以很大鼓舞。先进模范是我们这支队伍的杰出代表,也是人才建设的楷模。要以他们为榜样,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广泛开展“学先进、比奉献、争一流、创佳绩”的活动,弘扬先进典型的奉献精神和思想品德,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安全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 四、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和一季度工作,力争2004年有一个好的开局 通过这次会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等,都已经明确。下一步关键是狠抓落实。“一年之计在于春”。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必须立足当前,抓好一季度的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使2004年工作一上手,就要有新气象、新局面。 (一)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首先要抓好我们自身的学习。全系统各级班子和广大监管、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会议的有关文件。特别是黄菊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的《决定》、《条例》,一定要逐句逐字、认认真真地学习,真正领会精神实质,把握要点,指导工作实践。在这个基础上,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掀起新一轮的安全生产宣传热潮,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二)紧密联系实际,安排部署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要把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决定》精神,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状况好转的关键环节、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要把200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下去。要善于抓重点,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重点工作和主要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三)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万万不能掉以轻心。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同志,一定要转变作风,紧紧盯住那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搞好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对于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进行跟踪监督检查,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节日期间,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四)切实转变作风,关心职工的生活。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春节期间要组织好送温暖活动,帮助工作在一线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让大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齐抓共管。作为综合监管部门,我们要发挥好、运用好、协调好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这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召开,为省级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希望大家会上会下,就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主动与参加会议的省公安、交通、建设、质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多一些沟通,多听取他们的意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继续保持与地方政府的密切联系,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做好监察执法工作。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也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新年伊始,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很多。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以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挑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2004年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新的贡献!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提前给大家拜个年,祝大家节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