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5
2004年,山西省将进一步缩小省内外电煤差价,提高电煤价格。1月13日,省内用煤订货交易会对电煤价格制定了明确的调整政策。
煤炭涨价是去冬今春的焦点。前一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煤荒”、“电荒”,正是煤、电矛盾凸显的表征,电煤价格引人关注。众所周知,电力成本的70%来自于煤炭。在刚刚结束的2004年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出台了电价每度涨7厘,电煤每吨涨12元的政策。而山西省省内电煤价格与出省价格差距过大,影响了电煤供应。为了保证煤炭的正常供应,相关人士提出电煤要适当涨价,逐步缩小省内与出省煤炭的价格差距。因此,在电煤涨价12元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省内外电煤差价标准的1/3到1/2。副省长靳善忠在13日的讲话中指出,对于电厂因电煤涨价增加的成本,要通过电价上涨顺出一块,还要通过电厂加强管理,挖潜节约消化一块。
据统计,山西省省内工业用煤量每年大约在2亿吨左右,而纳入省内煤炭订货会安排的煤炭订货量大约5400万吨,在总量上占全国煤炭订货会总量的1/5。这5400万吨煤主要安排给我省的电力、冶金、化工、煤气和群众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用户。据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有关人员介绍,5400万吨煤中,有2400万吨为铁路销量,价格已基本确定,属全国煤炭订货会的一部分;另外3000万吨为公路销量,目前这部分煤炭的供需走向基本确定,具体价格还待供需双方共同协定。
此次省内用煤订货交易会上,特别强调了供需双方要规范订货合同文本,严格信守合同。长期以来,山西省的煤炭用户生活在煤堆上,觉得烧煤不愁,每年与重点煤矿签订了合同,但是在日常运行中又大量收购地方小窑煤,导致国有大矿省内合同的兑现率很低,许多省内运力都作废了。此次明确规定,在今后运行中不能由于小窑煤的供应而影响合同执行。
1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省经贸委、省计委、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省煤炭工业局、省煤运公司和各市(地)经贸委、北京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和省内外相关铁路分局等30多家供方单位和20多家需方单位的40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2004年度省内用煤订货交易会。此次会议预计历时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