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13家发电企业与6大国有煤炭企业正式签署了2003年度的电煤供货合同,结束了长达8个多月的煤电之争。
去年12月份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出现的煤电之争,焦点围绕价格展开:煤炭企业要涨价,电力企业不同意。结果导致多数省份的电煤供货合同迟迟末签。
近日,在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的协调下,代表全省13家发电企业的河南省电力燃料公司和肩负着全省电煤主要供应的省属六大国有煤炭企业代表正式签署了2003年电煤供货合同书。此次合同共涉及816万吨电煤。合同价格显示:与去年相比,贫瘦煤和无烟煤每吨上涨8元,烟煤每吨上涨1元,长焰煤价格维持不变。
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目前的电力结构中,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同时,电煤占全国煤炭销售总量的60%以上。有关专家认为,煤电关系特殊,在市场经济中,今后要想避免类似的矛盾,就必须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提倡和鼓励发展煤电合营模式,或形成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的战略性联盟。这样,既拉长了煤炭企业的产业链,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又保证了电煤供应的稳定性,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环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