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在开展煤矿安全状况评估工作中,严格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同时,加快进度。截至目前,全省国有重点煤矿评估工作全部结束,地方国有矿已完成24处,乡镇矿完成217处,预计10月底前此项工作可全部完成。
安徽省境内共有煤矿334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25处,国有地方煤矿28处,乡镇煤矿281处。今年年初,安徽煤监局就对评估制定出具体标准与办法,并于3月底组织实施。3月中旬,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举办了淮南、淮北、皖北、新集4个矿业集团和9个产煤市及所属县从事评估人员近400人的安全评估培训班,使相关人员较好地熟悉了评估程序和标准,并通过新闻媒体、煤矿安全动态、煤矿安全信息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5月9日,全省国有大矿自评工作基本结束。
6月初,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迅速调整力量,集中精力推进此项工作。为了检查自评质量,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于6月初组成评估组对淮南矿业集团的潘三矿、新庄孜矿开展
了为期一周的安全程度试评估,发现自评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为此,安徽煤监局于6月19日下发了《关于对煤矿安全状况重新自评的通知》,要求4个矿业集团所属煤
矿及部分乡镇矿重新开展自评。自评结束后,由各矿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申请对其综合评估。综合评估由安徽煤监局牵头组织实施,评估内容涉及8个方面72
项,通过井上、井下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逐矿深入细致了解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现状。
目前,安徽省煤矿安全评估工作进展顺利,10月底前评估可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