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8月29日从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获悉,在该局的协调下,代表全省13家发电企业的河南省电力燃料公司和肩负着全省电煤主要供应任务的河南省属六大国有煤炭企业代表重新坐到一起,正式签署了2003年电煤供货合同,共涉及816万吨电煤,此举宣告了河南电煤价格之争的和解。
据了解,根据合同规定:此次电煤合同价有所上扬,贫瘦煤和无烟煤每吨上涨8元,烟煤每吨上涨1元,长焰煤价格维持不变。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和电力燃料公司负责人共同认为,电煤合同价格的最终敲定,是国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8个多月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基本体现了双方意愿,达到了双赢效果。
煤电本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今年初以来,煤电关系一直比较紧张。原因是,煤炭企业根据市场规律和价值取向要提价,电力行业不同意。双方的分歧在去年12月份的全国煤炭订货会上十分明显。结果导致多数省份的电煤供货合同迟迟未签。
在我国目前的电力结构中,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70%以上,可以这么说,没有煤就没有电。同时,电又是煤的最大用户,电煤占全国煤炭销售总量的60%以上,如果电厂不用电,有半数还多的煤矿就得倒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若避免煤、电价格纷争这样类似的矛盾,必须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提倡和鼓励发展煤电联营模式,或者让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形成战略性的联盟,这样既拉长了煤炭企业的产业链条,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同时又保证了电煤供应的稳定性,可以极大地降低供应环节的风险,促进国民经济秩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