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9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认真吸取山西省大同市杏儿沟煤矿“8.1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阳煤集团三矿“8.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加大煤矿安全工作力度,坚决扭转部分地区和单位煤矿安全生产被动状况,遏制重特大事故,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会议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主持。
会上,国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铁锤首先通报了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并对当前的煤矿安全工作作出了安排。
最后,王显政作了总结,他指出,从8月11日到14日,短短4天时间内,山西省连续发生两起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损失惨重,教训非常深刻。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工作;在查明事故原因,进行严肃处理的基础上,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煤矿事故频发势头。同时,他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显政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煤矿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各产煤省、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近期内要专门召开一次研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实实在在加强和改进。
认真贯彻国办发58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前,少数地区和煤矿对贯彻58号文件思想上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态度消极,行动上不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办发58号文件的要求,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紧紧抓住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关键,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把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办58号文件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的小煤矿,要严肃追究县(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
为了把国办58号文件真正落到实处,国家局近期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的主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安全整顿的情况;2002年煤矿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他还指出,必须抓好煤矿安全审核评估工作,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同时要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整改,把整改项目及其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整改措施、资金、进度等到位。各类煤矿企业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强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确保安全生产。
王显政还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大事故查处和结案力度,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在事故查处上存在的包庇、拖延的现象。对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所有煤矿事故,都必须一查到底,在事故发生后的90天之内完成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王显政最后再次强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一定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负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和监察执法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推动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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