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部门对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增产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后建议,尽快对现有国有重点煤矿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为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近年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变化很大,按照原核定能力进行统计,数据失真,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决策。
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度中心信息,今年1月到4月,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25279万吨,预计全年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将达到75837万吨,超过2001年在册核定生产能力(57646万吨)18191万吨。根据1月到4月产量统计快报数据,22个有国有重点煤矿的省区和2个中直企业中有17个增产、7个减产。1月到4月,9个省区和2个中直企业累计原煤产量21068万吨,预计全年产量63204万吨,超过2001年在册核定生产能力(45285万吨)约17919万吨,几乎相当于全国国有重点煤矿预计超产量的总和。
对如此大规模增产现象,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分析发现,除了有些企业因为市场形势好转,为了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而大量增产外,国有重点煤矿增产还有以下不可忽视的原因:一是2001年以后新建、改扩建矿井投产,新增了生产能力以及部分矿井试生产能力。2001年以来投产的120万吨以上的国有重点煤矿有6处,新增设计能力1330万吨;试生产的120万吨以上的矿井8处,新增设计能力约2500万吨。二是近年来大部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加大了矿井技术改造力度,改造后矿井通风能力普遍增加。今年1月到4月增产严重的9个省区中的26个矿区,通风能力总计40726万吨,比2001年在册核定生产能力增加15317万吨,通风能力总体上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三是将小窑煤计入国有重点煤矿统计产量。有的国有重点煤矿企业收购小窑煤增加了统计产量,如神华集团2002年仅从山西就收购小窑煤300多万吨;黑龙江将“五统一”矿井纳入国有重点煤矿,仅七台河“五统一”矿井2002年产煤就达244万吨,占全局总产量的18.2%。四是部分破产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重组后仍具有生产能力。2000年底全国共破产国有重点煤矿65个,涉及生产能力4400万吨,2001年尚有20个煤矿保留核定生产能力907万吨,其余45个破产项目大部分也没有真正退出市场。
安全监管局有关部门指出,近年来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变化很大,原因也很多,再按原来的核定能力统计,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情况,据此统计很难作出科学决策,因此重新核定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