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
乡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研讨会
通讯员李 庆报道 5月22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了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及办事处各科科长参加的贵州乡镇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研讨会。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要总结三年来贵州局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实践中摸索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针对执法工作中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座谈和讨论,从而进一步改进监察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工作效率,扩大监察覆盖面,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研讨会上,来自一线的监察科长们就目前执法工作中发现的乡镇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监察人员如何行政、执法?如何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的前提下,突出“一通三防”的监察重点,减少和消灭各类事故隐患?对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对违法生产行为的处罚、执法文书档案管理、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目前我们的监察执法职能还有差距,思路不到位,工作中我们管了许多不该管的、属于管理方面的事情。大家认识到,如果在监察执法中心慈手软、讲人情、讲面子,就会逐渐削弱减轻执法力度,那么监察工作就可能变得可有可无,这将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十分有害,同时也是对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工作极端不负责任。
三年来,贵州省乡镇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是不错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今年,贵州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事故起数和死亡起数都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此,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了乡镇煤矿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路。首先在乡镇煤矿行政执法工作要“突出一个监察重点”——“一通三防”。
“加大三个监察力度”——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加大受理举报查处力度。
“坚持执法五项原则”——果断严厉依法行政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执法公正、公平、公开、廉洁原则;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原则。
“落实六项制度”——行政执法制度;现场监察负责制度;立案备案制度;安全分析统计报告制度;技术业务学习制度;行政执法效果制度。
“把握五个程序”——现场监察执法程序;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关闭矿井、吊销证照程序;事故(案件)调查程序;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实现五项总体目标”——乡镇煤矿执法监察覆盖面达100%;执法文书下达率达100%;乡镇煤矿事故按规定及时结案,结案率达100%;全年监察矿井次数达乡镇煤矿总矿点数一倍以上;乡镇煤矿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低于上年。
何刚局长说,王显政局长在5月21 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上要求一定要把监察工作做实。我们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我们的职责就是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我们监察的对象是煤矿企业,而不是政府。不能因为矿井的大小、贫富来制定处罚的轻重,安全监察的处罚不论哪类煤矿,只要违法都应一视同仁处罚。下一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乡镇煤矿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全体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要抓住监察工作的重点,对合法乡镇煤矿要害是“处罚”;对无证非法煤矿要害是“关”。因此,要加大对监察对象行政违法行为的日常检查和处理,要运用好执法文书。要将监察执法工作与安全程度评估和继续深化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要抓好班子、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和回避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培训,不断教育监察人员做到廉政守法,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何刚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是行政执法的特殊类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我们监察员应该在实际工作中注意积累研究监察执法的方式方法,总结交流好的经验,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摸索出一条适合贵州省乡镇煤矿实际的执法路子,促进业主自觉地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矿井生产系统,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安能力,确保贵州乡镇煤矿安全、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