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总结多年来矿管秩序治理整顿经验的基
础上,日前提出了查处无证采矿行为的五项措施。
一、发现无证采矿后,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必要时向政府报告。二、行政处罚文书下达后,采矿者拒不停止采矿时,
要及时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三、依法加强矿产品运销环节管理,
从源头上遏制无证采矿。四、在查处无证矿山的过程中,要做好一切有
关文书、图片、录像、回执、记录等材料的收录保管。五、积极向政府
有关领导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职能、职责,说明职能错位、越位可能带
来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