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2003年经济运行
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煤炭等十个行业的工作要点。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所确定的煤炭行业今年的工作要点是:
一、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依法维护煤炭生产秩序。通过加强
煤炭生产许可证监管,将规范煤炭生产秩序特别是整顿小煤矿工作纳入
依法管理轨道。认真开展年检,对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提出限期整改,
到期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适时发布供求信息,促进总量基本平衡。在掌握煤炭生产、消
费情况,加强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发布煤炭产量、运量、消费量、价格、
库存等信息,引导供需双方合理组织生产和采购,防止少数省区和企业
产量增长过猛及超能力生产。
三、继续扩大煤炭出口,巩固国际市场份额。会同有关部门,在年
度平衡时对出口资源和运力予以重点安排。加强日常执行情况协调,为
扩大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规范国内煤炭经营秩序,搞好供需衔接。严格煤炭经营许可证
的监管,依法规范煤炭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炭产运需的年度
安排,对日常执行中有可能出现的供需失衡、告急及运输问题,进行及
时协调,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