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执行煤炭调运令
安徽省执行煤炭调运令
进入四季度,安徽省电煤供应偏紧,部分电厂发电用煤频频告急。为确保电力的生产供应,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从12月份起,我省实行煤炭调运令。21日,省经贸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四大矿业集团自12月20日至31日,要确保供应省内用电煤63.12万吨。 12月份,安徽省电厂存煤平均每天减少1万吨,计划安排平均发电能力760万千瓦,按说基本能满足省内650万千瓦的用电需求和向华东电网送电合同。但近期全省平均发电能力仅有720万千瓦,可供全省负荷约610万千瓦,在早晚高峰时不能满足需求,造成今冬电力供应紧张。截至12月16日,因缺煤停机的机组装机容量达116.25万千瓦,7台机组停机。而运力方面,蚌铁和南京分局前段时间抢运大米、大豆,蚌铁又地处排洪区,影响了运力。为解决电力生产的不利局面,12月4日,由省经贸委、蚌铁分局、省交通厅等参加的省煤炭产运需协调工作小组成立,24小时值班,全省开始实行煤炭调运令制度。经过协调,蚌铁从17日起突击抢运煤炭,每天增加200车,共2700车。到22日止,全省只有3台发电机组停机。 安徽省经贸委在通知中还要求煤、电、运三方要相互衔接,确保电煤供应计划的兑现。对人为因素造成停止供煤、停机供电的,省经贸委将报请省政府,按照“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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