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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明:监督是一种有效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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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21/5/20 21:51:09煤企聚焦 |
记得在一家公司搞审计时,当审核一家承包队结帐收入时,发现计算错误,由此多算了折算进尺,进而结帐收入多算了三万多元。当我向劳企部定额员说明这一情况后,当他得知这一情况复核后,他连说“感谢、感谢,我以前可从没有出现这样的错!” 然而这位定额员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总认为审核就是找茬。 其实在多数情况下监督就是审核程序到不到位。前不久,我们对某矿井进行工资分配检查,连队原始工资分配单依然看不到,这样必然存在工资分配的不透明,老问题时常出现,“微腐败”就难以在制度上消除。究其原因,人人都有权力欲,即使是小官(如队长、组长)之类,总想在不透明中谋取一点私利,“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说的一点都没有错。 自购物资的采购,总有一些领导想把自已的亲戚介绍进来,审价人员有时也觉得很为难,但只要坚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大的风险是可以避免的。煤矿物资有十二大类,如果一家供应商只负责一小类商品的供应,多找几家货真价实的供应商,虽然审价人员要辛苦一些,但可以从程序上尽可能减少风险。 审计监督就是从制度、程序上的审核,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大宗物资采购可以避免较大的风险;坚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可以避免自购材料较小的风险,关健是要程序到位,是不是合法合规。 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认为企业纪检监督就是一个摆设,有的还认为企业纪检监督过细还会影响生产,其实企业纪检监督搞的好、搞的实、搞的细对领导干部是一种很好的保护作用,从这个层面来说,确保监督实施到位,对于企业纪检监督来说,就是一种做“善事”、“做好事”,不但要理直气状,还要主动有为。 首先要将“小事”做实。我们常常发现连队工资分配出现的队干克扣员工工资的问题,年年查,但年年都出现同样的问题,就是因为人们不同程度认为连队工资分配是“小事”,要么是查清了问题,却处理不到位,要么缺乏更切合实际规范依据,以至于是“虎头蛇尾”,效果不明显,以至于一些队干认为克扣工资是为连队着想,是为了更好地搞好工作,甚至是自已的权力。 如果企业监察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的管理漏洞,每年只要做实一、二件“小事”“实事”,就能够树立起纪检监察的权威,使纪检监察有名有实。 监督到位有时会得罪人,但只要你树立“得罪”就是保护的信念,你就认为自已是在做好事,做积德的事,监督起来也会更有底气。“红红脸、出出汗”不是做样子,而是真心从关心对方出发,避免小错发展成大错,对方理解了,也会真心将你当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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