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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明:纪检工作要将“小事”做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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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20/11/24 11:19:14煤企聚焦 |
在实践中,人们往往认为企业纪检监督就是一个摆设,有的还认为企业纪检监督过细还会影响生产,其实企业纪检监督搞的好、搞的实、搞的细对领导干部是一种很好的保护作用,从这个层面来说,确保监督实施到位,对于企业纪检监督来说,就是一种做“善事”、“做好事”,不但要理直气状,还要主动有为。 首先要将“小事”做实。我们常常发现连队工资分配出现的队干克扣员工工资的问题,年年查,但年年都出现同样的问题,就是因为人们不同程度认为连队工资分配是“小事”,要么是查清了问题,却处理不到位,要么缺乏更切合实际规范依据,以至于是“虎头蛇尾”,效果不明显,以至于一些队干认为克扣工资是为连队着想,是为了更好地搞好工作,甚至是自已的权力。 如果企业监察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存在的管理漏洞,每年只要做实一、二件“小事”“实事”,就能够树立起纪检监察的权威,使纪检监察有名有实。 纪检工作还要敢于揭短揭丑 提高纪检监察的“知名度”。纪检临察人员不想干事、害怕做事,只能使自已默默无闻,自身也没有地位,只要是事实清楚,对企业廉政建设、防上管理漏洞有借鉴作用的案件,要敢于揭短揭丑,以案说法,同时纪检临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也可以提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纪检监察的“知名度”。 同时我们还要把好“门槛” 建立“大监察”体系。各级领导要提高对纪检监察的认识,纪检监察对企业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纪检监察是一项对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的职业,因此,在选人用人方面,首先要把好“门槛”,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大监察”体系,实行多部门联合监察,处理一些难度大的监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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