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20日,笔者参加了2019年郴州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二期培训班。作为一名从事党建工作的新手,这样的培训就好像下了一场及时雨,起到醍醐灌顶的功效。
“得”——下了一场及时雨
5月20日,退休5个月的我,返聘到黄牛岭矿业公司党委工作部工作。之前,我长期从事会计工作,后又从事企管、纪检监察审计,业余时间喜欢写写稿,并多次评为湘煤集团的优秀通讯员。
按理说,爱好文字工作是从事党建工作的一个优势,但真正从事起党建工作,还是感到压力不小。
闲时,我总会拿起党务工作的书来看,但总感觉收获不大,知识点缺乏连贯性及逻辑性。通过听取刘政权副教授讲解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刘书平副教授讲解的《学习贯彻好支部工作条例,打造新时代战斗堡垒》,彭建青的《发展党员具体操作程序讲解》以及李志勇的《用“五化”建设标准规范党支部建设》的课程后,我深感听老师讲一堂课甚过自已看十遍书,效果相当好,这样的培训以后应当多举办。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出台了多部党内的“法规”与“制度”,说明党建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许多大学还专门设立了党建工作的博士点、硕士点,说明了党建工作也会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也会向基层延伸,党支部的工作也会越来越重要,支部书记在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因此,我们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一定从“制度化”“法制化”的高度看待党建工作,不能应付了事,而应当围绕企业经营中心,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按支部工作条例从事党建工作,在搞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完善好自选动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企业的特点,搞出支部党建工作的亮点与特色来,让全面从严治党有更加坚实的基础,从而保障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旅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其次,从事党建工作人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提高自已的学识专业水平,“杂”又“专”,使党建工作活泼又有吸引力,在促进企业中心工作中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想”——为“公权力”设立职业“红线” 7月18—20日,笔者参加了2019年郴州市国资委党委系统基层党支部书记第二期培训班。19日下午,在参观国网郴州供电分公司政治生活馆时,生活馆墙上挂着财务专业八条红线;物资从业人员与供应商接触廉洁行为“八不准”;人资专业“十个严禁 十个不得”;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十条禁令”;国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教育培训项目经费使用“十八个禁止”负面清单;农电营销管理十条“红线”;后勤管理“十八条禁令”;禁止饮洒“六条禁令”。作为从事过纪检工作的我,颇感新鲜,并仔细看了一下。
这些禁令、红线,负面清单的条款语言朴实,但具有可操作性,违反还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种为不同部门具有“公权力”的人员设立职业“红线”,将对这工作人员及时起到警示作用,也可以使客户知道自已如何维护自已的权益,同时还可以对公权者在行使权力时起到监督作用,无疑可以起到廉政双赢目的。
众所周知,“红线”就是碰不得的“高压线”。面对“红线”,我们必须心存敬畏,绕道而行。而将职业廉洁行为具体细化,就更具有可操作性,对掌有公权力的员工在行使职业行为可以及时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笔者注意到,在农电营销管理十条“红线”中,“内外勾结窃电;私自承揽客户受电工程;私自处理窃电、违约用电和计量故障,教唆、指导或帮助客户窃电、违章用电”。这些往往易发、多发,且具有隐秘性,设立这样的“红线”,对于防控掌握微小权力的工作人员的“微腐败”将起到一定振慑作用。
将职业廉洁“红线”细化,可以使我们从细处入手,防微杜渐,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并从小事做起,时时警示自已,对待公权,慎之又慎,时刻牢记头上的“红线”,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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