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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集团街洞公司党建考核出台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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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讯网 |
2018/3/20 11:23:03通讯特写 |
3月6日,湘煤集团街洞公司党委出台《街洞矿业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党建考核占年薪的10%(包括享受年薪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直属单位的经理、副经理等)。 办法规定:茶山岭矿党总支书记、销售分公司和安全生产服务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分两类考核,一是月度考核按照月度绩效工资的10%进行考核,每月初党群部将上月党建工作考核得分报公司考核办汇总,在当月工资中兑现;二是年度考核按照“总年薪的10%-月度应考核绩效工资总和×12个月考核平均分/100=总年薪党建工作实得部分”,于次年初党群部将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平均分报公司考核办汇总,在年薪考核中兑现。公司党委每月开展一次党建工作检查,以所在的支部月度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依据,按百分制评分(详见党委相关文件)。扣款金额为50元×所扣分数(正职50元,副职40元)。 为强化党建工作,该公司还实行党建工作的奖罚制度,每月底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考核,按评分标准奖罚兑现。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三个等级,分别为: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80分以下(含80分)为“较差”。共分两类奖罚标准:茶山岭矿和机关党总支为一类考核单位,每月考核结果为“优秀”奖励4000元/月,考核结果为“良好”不奖不罚,考核结果为“较差”罚款2000元/月;安全生产服务分公司和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为二类考核单位,每月考核结果达到“优秀”奖励2000元/月,考核结果为“良好”不奖不罚,考核结果为“较差”罚款1000元/月。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1)党总支(支部)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党员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2)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3)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4)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津贴补助;(5)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奖励资金从党建经费中列支。处罚资金从当月工资结算中扣除。 党建工作考核每月与公司月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当月兑现。累计得分作为年终党总支(支部)评比、评优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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