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煤集团街洞公司原茶塘煤矿山坳里有一口山泉井,矿区常有居民挑井水喝,井水清凉里有一股子清甜,几乎每个星期我都要用塑料桶挑一担井水喝。
通往这口山泉井的小路,总有人维护,去年七月在井旁又竖了一根长约一米左右的铁管,并用混凝土浇注。铁管焊着两排小弯钩,弯钩上挂上了一个塑料漏斗、一个塑料勺、还有一个木制长炳塑料勺。
从工具的配备来看,做好事者还是花了一番心思的。如果是用木桶装水,用塑料勺摇水足够了,如果是用塑料桶装水,因为进水口很小,则一定要配上尖尖的漏斗,这样装水的速度与效率则会大大的提高,至于那带长柄塑料勺很明显是在干旱的季节用的,水浅时,带长柄塑料勺摇水则会很方便。
笔者注意到铁管上写着功德无量,漏斗和勺子则用黄漆写上了公用品,似乎在弱弱地提醒挑水的人们:做好事再小也是功德无量的事,即然是公用品,用完后就要归还原处,更不能私自拿走,这无形中在昭示一种道德定力,更显示了发自内心的制度约束,这种软约束也许比硬性的规定更管用。
事实上这几样工具价值很小,值不了几个钱,即使拿回去也起不了很大作用,下次挑水还要重新带来,徒增烦恼,还不如将工具放回原处,于已方便,也与人方便。
今天一大早,我特的不带勺去挑水,并且“公用勺”依然在那里,并且还多了二个塑料勺,一个不锈钢勺,而且经过半年多的时间,勺上的“公”字依稀可辩。
一项好的制度需要的是管用、实用、好用,最好是制度的执行给双方都带来好处,如果从心里拥护,好的制度则可以形成文化,还可以减少执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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