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但二者有区别:劳动纪律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是一种义务,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属于思想意识范畴,是一种自律信条。为了保证劳动纪律的实现,法律、法规制定了奖惩制度,促使人们遵守劳动纪律,而爱岗敬业的实现主要依靠人们自觉遵守。
爱岗敬业是一个很古老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变迁,又不断给它赋予了新的内涵,爱岗敬业是社会对从业人员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爱岗敬业是属于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每个人要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岗位职责要时刻尊重,认真履行。爱岗敬业就是热爱自己的岗位,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
当前,从业人员的思想状况有以下几种,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健康高效开展;一是急功近利思想严重;在工作中不去专研本职,不琢磨如何干好工作,不去一点一滴积累业务知识,而是想那些超近道也就是不想用脑多思考的手段和办法,去应付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可想而知完成的质量效果绝对有差别。二是采用小聪明的办法取悦领导,以掩盖自己薄弱的工作能力,这就是一些从业人员不通过扎实的工作能力去赢得绩效,而是耍“眼前花”,不是用工作实绩获得肯定,而是依靠一些自己认为聪明的小动作取悦领导赢得好感。三是华而不实,也许是时代气息,一些人员进入岗位后,不经过具体工作磨炼,就敢张扬自己有多大含量,能干什么;甚至别人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成绩也会夸口:自己也能,而且能做的更优异。四是不愿吃苦,这是目前各岗位以及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的心理;1、多学技术就会让套住,多干活。2、能干就会让拖在本岗位,形成“离不开”的用人思维,所以造成升职困难。3、社会影响;因为一些特殊关系现象,本来同是一个岗位工作,很优秀的人员没能提升,而那些靠嘴皮耍眼前花的人员很快得到提升,这对一些下辛苦工作的人员是一种无形的打击。
综合以上现象,企业要想健康发展,就必须从人的思想进行改观,只有在公平竞争的氛围下,用扎实的工作业绩取得自己的位置,才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由此折射出:强化爱岗敬业教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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