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规定,凡2014年8月31日前,主动申请关闭的小煤矿,每关闭一处将给予适当奖励:年产能力6万吨以下,奖励不低于200万元;7万吨~9万吨,奖励不低于250万元;10万吨以上,奖励不低于350万元。
河北省奖励自动关停小煤矿的做法,是小煤矿关停补偿、奖励机制的有益探索,可减少关闭整合的阻力,提高小煤矿主动关闭整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据了解,四川省也将建立关闭小煤矿补偿机制。
小煤矿数量大,产量占比大
曾达8万多个,产量占43%左右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开采存在乡镇小煤矿和国有大中型煤矿并驾齐驱的现状,小煤矿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由于小煤矿开采方式落后,规模小、事故多、灾害重、严重破坏资源和生态,安全事故频发,实施关闭整顿确实刻不容缓,也是经济结构调整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不仅关系到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地方经济的长远稳定。
整顿小煤矿的政策始于1998年11月。更早前,煤炭市场供不应求,国家放宽办矿政策,小煤矿如同雨后春笋,到1998年最多时曾达8万多个,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43%左右。从2005年开始,国家就推动了小煤矿关停。
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大煤矿不景气,小煤矿的日子也不好过。在产能和安全双重压力下,各地的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鼓励关闭小煤矿,就是为推动小煤矿关闭整合工作的顺利展开,是对关闭小煤矿补偿奖励机制的探索尝试。
关闭整合不能一刀切
应稳妥推进,区别对待,多措并举
但是,目前小煤矿数量众多,且分布地域、煤炭赋存、开采条件、开采方式、装备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各有不同,关闭整合小煤矿应积极稳妥推进,不宜搞“一刀切”。
首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要坚决予以关闭,不能打着改造、兼并、重组等旗号逃避关闭。
虽然国家有政策鼓励大企业托管、兼并、重组小煤矿,但对于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大多生产方式落后、安全管理混乱、环境污染严重、对资源掠夺式开采,整顿过程中以停代整、假停假关、明停暗采、昼停夜开现象屡禁不止,必须重拳出击,不留后患的彻底关闭。
此外,对煤炭赋存较好,开采方式先进、矿井灾害较小、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管理规范,并具有很大经济价值的小煤矿,要明确整顿、技改时间表,落实小煤矿主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从严、从快推进整顿和技改。
同时也可在政府的参与或主导下,通过市场机制推进优势煤炭企业以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兼并重组、整合技改小煤矿,使其达到国家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在减少资金浪费的同时,达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还要从审批环节着手整顿小煤矿,深化包括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在内的矿井灾害综合治理,完善煤矿灾害防治能力评估,落实煤矿整治整合达标工作,严格受理准入条件,提高煤炭行业准入门槛和违法成本,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在安全、生产、环保等压力下自行关闭,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中小产能将得到部分程度的控制,一定程度上缓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安全隐患等问题也能得到部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