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出台职工送外培训管理办法,规范了职工送外培训的审批程序、费用统计等管理,提高职工培训质量。
职工送外培训前,所在部门必须向劳资科填写《送外培训申报表》并附相关培训通知文件,在《送外培训申报表》中必须详细填写参培人员名单、送培内容、地点、时间、培训费标准,送培训管理部门核实,培训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未按程序办理的不得报销费用。
该矿强化送外培训审批程序,职工送外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必须在当月将《培训通知》和培训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报劳资科审核签字,过期不予报销培训费用。对选送到达竹安培中心进行培训的职工,必须以劳资科出具的送外培训通知单为准,并按通知报到培训时间要求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必须严格服从培训纪律及培训管理,对培训不合格者不计发工资,培训不合格并不参加补考这不计发生活费。
该矿还规定,劳资科还要建好职工送外培训台账,内容包括参培人员部门、姓名、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项目,把好送外培训关口,提高送外培训质量。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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