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新疆拜城县铁热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公费将矿工送到乌鲁木齐进行职业病治疗,该企业这种有责就要担当的行为得到了人们的赞许。不过从洗肺的情况来看,似乎并不令人乐观,其中,该公司51岁的矿工龙怀文,12000毫升液体被输入右肺,一瓶瓶墨汁一样的黑水摆在了手术室的窗台上,最后竟然洗出48瓶黑水。可见,这是一个怎样的用工环境!
近几年,各地频频发生的矿难等安全事故让人揪心,然而,实际上有一个比矿难更可怕的死亡阴影,正笼罩在职工头上,这就是被称为职工健康头号杀手的职业病。以尘肺病为例,据统计,目前我国患尘肺病的职业病患者已累计达百万,并且每年以1万余例左右的速度在递增,因尘肺病导致的死亡人数累计已达14.6万人。我国每年因为尘肺病死亡的矿工人数,是矿难死亡人数的三倍,和矿难比起来,尘肺病称得上是看不见的杀手。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新近透露:每年尘肺病死亡人数是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2倍。他不无忧虑地说:“这个量实在太大了。”日前,卫生部部长陈竺也表达了相同的担忧。他提供的数字显示,从新中国成立至2009年底,已累计报告职业病72万多例,其中尘肺病65万多例。在陈竺看来,“实际职业病发病情况可能要远远高于报告数字。”
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大多数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未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没有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领导的责任和管理职能不到位;很多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能没有落实,没有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很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使职工对所从事工作产生的职业危害知之甚少,缺乏自我防护意识,不能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设施;大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的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不够;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经费严重不足,出现只重视岗前体检和离岗体检,在岗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不力,职业总体健康检查率偏低,职业病诊断漏诊现象突出;地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水平不高,职业危害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部分地方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人员缺乏必要的职业健康专业知识和监管监察技能,监督、监测、管理和执法手段落后,信息渠道不畅通等是当前职业病危害频发的主要原因,这都使职业病防治任重而道远。 面对严峻的职业病防治形势,如何加强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造成的危害,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企业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企业要把职业病危害防治列入工作重点。企业要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为核心的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不断调整和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职责制度。按照抓生产必须抓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原则,紧紧围绕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作业场所危害控制,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把职工安全健康状况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汇总通报职业危害防治开展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实质问题。
其次,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根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企业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用制度不断强化职业病防治制度的执行力。企业要设立职工安全健康状况调查专职人员,规范和加强各个不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对各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实行动态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和作业行为,严明劳动纪律,超前预防各类职业危害事故、事件的发生,有效控制各种生产性的职业危害,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企业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普查和职业病诊断。企业要加大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力度和密度,扩大职业病体检范围,切实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职业病诊断漏诊的问题,确保一旦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受到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合理的补助。及时申报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依法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对初患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提供医疗救治,并且立即调离接尘接毒岗位,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把职业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第四,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协作。职业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融行政性特点和业务性特点于一体,既需要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管,又需要业务单位的技术服务。对此,各级政府要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纳入各级部门、各级领导的业绩考核范围,落实责任制,着力解决当前职业危害监管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日常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第五,各级政府要理顺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理顺各部门在执法监管、技术服务、日常监督检查等之间的关系,成立相应的专门职业卫生监督监管机构,改变以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雷声大、雨点小,检查只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或到事先准备好的示范点上去“欣赏”的片面做法。对于规模不同的企业,技术服务和监测可以分类实行,比如,在大型企业集团和有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职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负责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总之,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做好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是企业和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企业、政府都要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为职工营造一个较为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别让职业病这个恶魔如影随形地伴随着广大职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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