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北部井物资转运工作,避免环节失控和物资流失,安徽淮北桃园矿严把“三道关”,确保进出矿物资“万无一失”。
桃园矿北部井工程2006年3月份开工,2008年12月18日实现全线贯通。由于施工队伍力量不足,集团公司决定2009年北部井停工看护。随着北部井复工的各项条件逐渐具备,矿上决定11月8日北部井正式复工。北部井的复工,将使桃园矿矿井生产过度集中的局面得到改善。北部井离桃园矿约10公里,因该处不设物资存放仓库,井下所需物资必须从矿上转运。为此,桃园矿制定了严格的转运规定,严把“三道关”,确保物资“原封不动”地送到北部井。一是把好“计划审批关”。大宗物资转运需汽车转运的,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在矿调度会前将本单位次日所需转运物资申请计划单报送物管科值班人员,由物管科统一安排车辆。未提前申报的,物管科一律不予安排,影响生产的责任单位自负。非急用物资夜班不安排转运。各单位零星物资、小型公用工具不需要汽车转运的,必须由专人持出门证乘坐通勤车转运,没有出门证的,一律视为私自携带物资出矿。北部井回收物资的转运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装入物管科转运车辆,并负责交对口管理单位。技术部门对北部井施工队伍的支护形式、物资规格尽量统一,以便物管科进行集中转运。二是把好“出门关”。
各单位需物管科集中转运的物资,由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办理,转运时由使用单位安排人员随车押送。出门证一式三份,经管办留出门证白联、武保科留出门证红联,出料单位凭武保科更换的出门证出门。到达北部井后,由转运单位将出门证绿联交北部井门岗验收,门岗工作人员对照出门证上物资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并将绿联留存。三是把好“跟踪监督关”。经管办按照《物资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北部井物资的跟踪监督及考核兑现工作。武保科对物管科转运车俩、北部井通勤车严格核查,车内没有办理出门证的物资一律不准出矿。
物管科、通勤车司机不得在沿途停车上人、下人,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除对司机罚款500元外,还将按“三违”论处。经管办、武保科、物管科每周一下午对上周办理的北部井转运出门证进行核对。对违反物资出门、回收等程序的,单位处罚500元,责任人处罚50—2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矿上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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