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下列情形都属于一般‘三违’;穿化纤衣服下井的、不带自救器的、井下睡觉的……” 10月9日上午9点多钟,在安徽淮北桃园矿职教办小会议室里,该矿团委副书记侯飞正带着基层团干们学习《“三违”界定标准》。
桃园矿团委成立了一支活跃在百米井下的青年安全监督岗队伍,青年安全监督岗岗长由基层单位团支部书记担任。青安岗广泛开展“零点行动”、“奉献在双休”和分岗互查等青岗监督活动,切实维护矿井安全生产。
今年9月6日至20日,桃园矿团委对全矿基层团支部集中进行一次组织换届改选。经过改选,调整了部分团支部书记。为保证青安岗下井检查质量,矿团委决定利用团干例会时间,带领他们学习青岗检查有关内容,尤其是“三违”查处标准。
“今天我们学习了‘三违’界定标准,主要是让新当选的团支部书记知道哪些属于‘三违’,不然,一旦深入到井下现场,我们就可能无从下手。我希望大家平时一定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更要学习下井检查的有关内容……”团委副书记侯飞再三叮嘱与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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