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保卫矿“9·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在事发两个多月后有了调查
结果。本报今天刊发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事故调查报告和对有关
责任人处理意见的批复。这表明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实行重
大改革之后,全国统一垂直管理的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煤矿安全监
察的决心。
“9·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起因是井下巷道贯通后没有调整通
风系统,造成瓦斯超限;瓦检员未作瓦斯检查、放炮员违章操作而致
事发。暴露出该矿安全管理上的重大疏漏,这已是许多国有重点煤矿
以及乡镇煤矿酿成这类灾害的直接成因,“责任事故”的性质由此确 定。可以说,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隐患
险象环生、伤亡事故频发,不能不说是一些领导者和管理人员的麻痹
行为造成的。与一些企业在事故之后草草调查,甚至作假欺上瞒下,
不无关系。而对领导者的处理,往往是检讨一下了事,根本没有惩到
痛处。东保卫矿的调查处理,反映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遏制重大事故
的决心。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任重而道
远,必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大家企盼的《煤矿安全监 察条例》的颁布,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供了执法依据和法律武
器。我们要在严肃查处事故的同时,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在狠抓安全
责任落实,加强防范措施上下功夫,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对职工高度
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要发扬真抓
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
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认
真整改事故隐患、坚决纠正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恶劣行 为,改变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不良状况。
《中国煤炭报》
编 辑:兰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