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NGUAGE = VBScript.Encode %> 东保卫矿“9·1”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9·1”事故联合调查组

 

  2000年9月1日8时40分,双鸭山矿务局东保卫矿一采区41层左翼二

采准备面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省长宋法棠、副省长张成义亲自批示,并责成

省煤炭领导小组副组长索长有率黑龙江省政府安全办、煤矿安全监察

局、省总工会、省监察厅领导及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与当地有关

部门组成了以索长有为组长的省、市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

行调查。在黑龙江省检查安全工作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人员闻

讯后也迅速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经

过现场勘察、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事故原因基本调查清

楚,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

 

  一、矿井概况

 

  东保卫矿地处双鸭山煤田中部,西接宝山矿,东邻七星矿,为集

中皮带井。1998年10月投产,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矿井为两个水平

采区,一水平标高为-200米,服务范围为±0至-370米标高;二水平

标高为-550米,服务范围为-370米至-700米标高,一水平为三个采

区,二水平为七个采区。矿井现在生产水平为一水平一、二采区。

 

  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一、二采区使用2K60-18#主扇排

风,三采区4-7-11N020主扇排风,矿井需要总风量为4700立方米/

分钟,总入风量为5089立方米/分钟,总排风量为5172立方米/分钟。

经2000年瓦斯等级鉴定确定,该矿为低瓦斯矿井。全矿在册职工为

2874人。

 

  事故地点位于一水平一采区41层-270米标高左部已贯通待移交的

准备回采工作面,煤层厚度为1.7米到1.8米,煤层倾角为15度至

20度,工作面长度为60米至200米不等,沿走向中部有一斜交断层。工

作面上巷长760米和切眼60米由201掘进队施工,下巷673米由204掘进

队施工,并于8月31日16点班在22时40分贯通,正式形成准备工作面。

 

 

  二、事故经过及抢险过程

 

  2000年9月1日8点班201掘进队安排5名工人到开切眼上端做壁龛,

204掘进队也安排工人到下巷清运浮货,通风区仍然安排原201和204掘

进队的2名专职瓦检员去检查瓦斯,并安排1名保安工下井清点风筒。

8时40分,矿生产科副科长王作海带领1名技术员到204掘进队拟入下巷

去检查工作面贯通后的尾工情况,行至距下巷约100米处时,听到一声

巨响,迎面袭来一股强大的冲击波,他们意识到工作面可能发生了瓦 斯爆炸,当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矿领导,

汇报局调度,召邀矿山救护队支援,并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七星、

新安两个救护小队于9时50分入井进行侦察,发现下巷有7人遇难,工

作面上壁龛1人遇难,上巷有6人遇难,截至当日21时,井下全部遇难

人员升到井上并得到妥善安置,救灾工作全面结束。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01和204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

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 聚,作业人员违章试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二)主要原因

 

  1.安全管理松懈,安全责任制不落实。201掘进和204掘进贯通后,

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

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220水平风门打开,风流短

路,造成准备回采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检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检员密

码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

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不兑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

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备用工作面风量不

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检员未经矿务局培训上岗作业,

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

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

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规程编制内容

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瓦斯

报警仪投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三道防线”不健全。

 

  7.回采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重进尺,不注重安全,无规程

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四、几点建议和意见

 

  1.一采区41层左翼二采工作面要立即停产整顿,对通风系统进行

调整,待系统稳定后,组织测风员和瓦检员进行风量测定和瓦斯浓度

测定,风量和瓦斯浓度均符合《规程》要求后报矿务局,并经矿务局

组织验收后,方可移交生产。

 

  2.加强瓦斯管理,健全瓦斯管理制度。矿务局要积极推广瓦斯检

查现场密码交接管理和班中瓦斯检查汇报制度,防止瓦检员假检漏检。

 

 

  3.要加强重点瓦斯工作面管理工作,矿务局要建立重点瓦斯工作

面管理档案,特别是在两个重点瓦斯掘进工作面贯通时,其贯通设计、

配风计划与安全措施应报矿务局审批,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

 

 

  4.要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鉴定工作,每月对采掘工作面进行

一次全工序瓦斯涌出测定,对掘进新揭煤、新采面或采掘工作面遇构

造等情况,要随时进行鉴定,及时调整工作面配风计划,保证工作面

风量充足。

 

  5.要增加矿井安全投入,健全瓦斯检测的“三道防线”,确保安

全生产。

 

  6.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按要求由矿务局

进行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一般工人由矿里组织培训,确

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

 

  7.要加强矿井通风技术力量。矿通风区要至少设两名技术员,矿

要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调度必须由懂专业,有经验,具有

协调组织能力的人担任。要建立健全严细的瓦斯管理制度,做到内容

齐全,清晰、准确,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五、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中国煤炭报》



     编 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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