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
第 3 号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二OO三年六月二十日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复议规定
第一章 总 则